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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行为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10:38:24 0人浏览

导读: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那么,强奸罪行为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
强奸罪行为有哪些
  •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会对受害人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那么强奸罪行为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强奸罪行为有哪些:

      一、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性交。

      这种行为,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必须具有欲与妇女性交的意思。-一般要求行为人将该意思、想法通过言语、行动等以明示的、默示的方法表达出来。

      (2)与妇女性交的意思表示行为违背了妇女的意志。

      (3)明知自己欲与妇女性交的意思违背妇女意志,仍然决意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性交。

      二、明知他人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即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

      只要男方生殖器一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即构成强奸罪既遂。至于其手段,也不要求以暴力、胁迫或其他违背妇女意志的手段才可构成犯罪。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奸淫行为,不论所采取的是暴力、胁迫,还是欺骗、利诱或者...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唐小伟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有哪些这个问题。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的五种情形:

      第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这是刑法关于盗窃罪数额的限制。盗窃数额的认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

      第二、多次盗窃。

      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者。

      第三、入户盗窃。

      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

      第四、携带凶器盗窃。

      所谓携带凶器盗窃的“凶器”应为两...

  • 一对男女恋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女子为试爱恨程度持水果刀刺中男友胸部致其心脏破裂死亡。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今天来看看情侣扎刀测验感情,故意伤害罪怎么认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一、情侣扎刀测验感情,故意伤害罪怎么认定故意伤害罪的形态故意轻伤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或造成轻微伤结果的,不以犯罪论处。伤害意图非常明显(比如致人重伤、死亡),且已经着手实行伤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伤害(未遂)论处。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   核心内容: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分析构成强奸罪的条件。

      1.行为对象:“妇女”

      一般认为是已满14周岁的少女与成年妇女,被害妇女的社会地位、思想品德、生活作风、结婚与否等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行为内容:

      (1)结果行为:正常意义上的性交行为。

      (2)手段行为: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的表现:行为人必须采取某种足以使妇女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手段,即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罪手段行为必须达到使妇女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

      第一,“暴力手段”。

      对象:被害妇女。如果暴力手段针对阻止其实施强奸行为的第三者,构成其他犯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

      内容: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

  • 在实践中,有的男人本来就有妻子,但却利用某种关系,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长期与其他女性过性生活,对外也毫不顾忌,以夫妻关系自居,而女方却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屈从。对于这类案件,应按强奸罪论处,不应定重婚罪。区分重婚罪与强奸罪的界限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  1、客体要件不同。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而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重婚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非法骗取登记结婚。即自己有配偶而又与别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二是凡符合重婚罪主体、主观要件的人,尽管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公开以夫妻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这里既包括经济生活,也包括性生活,在他们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
  •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构成重婚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重婚罪的证据有以下两种:

      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证据都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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