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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4:06:42 0人浏览

导读: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么,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
  •   政府推出的公租房,不仅租金低于市场价,税费还有优惠,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

      二、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三、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

  •   第一、所得税

      1.在海南举办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从事港口、码头、机场、公路、铁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基础设施开发经营的企业,经营期在十五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从事工业、交通运输业等生产性行业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从事服务行业的企业,投资总额超过500万美元或者2000万人民币,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外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海南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税的外,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提供资金、设备的条件优惠,或者转让的技术先进,需要给予更多减征、免征优惠的,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

  •  《外企所得税法》和《外企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在与中国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按照所在国税法及政府的规定获得的所得税减免税,可由纳税人提供有关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后,视同已交的所得税进行抵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承揽中国政府援外项目、当地国家(地区)的政府项目、世界银行等世界性经济组织的援建项目和中国政府驻外使、领馆项目,获得当地国家(地区)政府减免所得税的,可以由纳税人提供有关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后,视同已交所得税进行抵免。
  •  《外企所得税法》和《外企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在与中国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按照所在国税法及政府的规定获得的所得税减免税,可由纳税人提供有关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后,视同已交的所得税进行抵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承揽中国政府援外项目、当地国家(地区)的政府项目、世界银行等世界性经济组织的援建项目和中国政府驻外使、领馆项目,获得当地国家(地区)政府减免所得税的,可以由纳税人提供有关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后,视同已交所得税进行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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