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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3 10:02:39 0人浏览

导读: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那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
  •   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那么,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欢迎阅读。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还有一种就是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也不得撤销。

  •   要约是合同中一种十分特别的形式,一般来说发出了要约的是不可以进行撤销的,但是还是有着很多的要约撤销的情形的,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要约撤销的情形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要约撤销的情形

      《合同法》第十八条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二、要约不可撤销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还有一种就是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也不得撤销。

      三、要约撤回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的条件是,在要约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应当认为...

  •   [识记目标] (1)第十八条 【要约的撤销条件】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合同法》 第十九条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记忆方法] 连接信息字:撤销要约诺前到,定了期限不撤消

      其他明示不可撤,有了理由准备(好)(压韵意义后缀)

      [应用实例] (2000年试卷三第11题)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以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根据?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C.乙...

  •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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