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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有遗产继承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3:53:00 0人浏览

导读:

遗产继承权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实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那么,哪些人有遗产继承权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哪些人有遗产继承权
  •   遗产继承是每个人都要面对和关心的问题,那么哪些人有遗产继承权呢?现在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进行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遗产继承权是有一定的顺序的。《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哪些人有遗产继承权的解答,谢谢!

  • 在当今社会中,大家对于继承的关注程度是越来越高的,发生的继承纠纷也越来越多,那我国继承法规定房屋遗产继承权分配是怎样的?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以及继承权丧失的效力又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一、房屋遗产继承权分配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根据《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
  • 对于遗产的继承,一般都是要公证的。想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并不是说只要当事人直接去公证处申请就可以的,是有一定程序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遗产继承权公证程序是什么?遗嘱公证费用是多少?下面为您介绍一下。遗产继承权公证程序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遗产继承权公证程序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 放弃遗产如果是在遗产处理前,将根据法院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遗产,如果是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继承权作为一项法定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只要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放弃房屋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房屋继承人放弃了对该房屋的继承权。因此,房屋的遗产继承可以选择放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在社会实践生活中,当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放弃继承权,那么放弃继承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放弃继承权的必备条件相关的法律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提供相应帮助。

      一、放弃继承权的必备条件

      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权的放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作出。《继承法意见》第49条则更详细地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因此,继承开始前作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无效,当事人若想产生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即使在继承开始前作过相应的意思表示,也应在继承开始后重新进行意思表示。同理,遗产分割后作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也无效。遗产分割后,若继承人坚决不接受其应继承的遗产,则其放弃的是遗产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

      二、继承人可否部分放弃继承权

      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

  • 继承权是可任意放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可以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并且应当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如果继承人到期未作出相应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在进行遗产分割的时候,大多都是愿意接受遗产的,但是有些人因为某些原因,会选择放弃遗产的继承权,而放弃这一行为自然也是被继承法所约束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放弃遗产继承怎么办理手续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放弃遗产继承怎么办理手续

      房产继承权放弃的公证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公证处申请办理。

      提交所需材料,申请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和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

      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公证人员签字。

      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范本

      声明人:_____ , 男/女, _年 _月 _日出生,现住 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

      本人是被继承人____的 。被继承人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市因____去世。

      ...

  •   我们知道法律中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了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兄弟姐妹是否有继承权?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5、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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