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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约定财产的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8 08:35:09 0人浏览

导读:

有的夫妻会提前约定财产,防止未来发生财产纠纷。那么,夫妻约定财产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夫妻约定财产的效力
  •   [案情]:李强和张美凤于2003年10月21日离婚,离婚时约定李强因做生意所欠吴学军借款5万元由李强个人承担。而对于这5万元的借款,吴学军已经于2002年3月18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时吴学军只起诉了李强,法院判决李强归还借款未果,吴学军于2004年3月15日申请强制执行。后发现李强已经无可执行财产,吴学军申请法院执行张美凤个人财产,理由是这笔欠款系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法院答复为不能直接变更被直执行人。吴学军遂起诉李强和张美凤,诉请以撤销李强和张美凤之间关于这笔债务的约定。

      [问题]:一、法院是否需要撤销夫妻对其财产的约定;二、法院能否直接追加张美凤为被执行人;三、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问题。

      [解析]:夫妻财产约定制是指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双方)以契约方式约定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属、管理、使用、处分、收益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等事项,并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适...

  •   现在,有不少夫妻为了买房优惠或者其他原因,会觉得“假离婚”。同时为了减轻另一半的顾虑,可能会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甚至有些存有歹心的人为了骗得配偶财产而怂恿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是假的,那么这个离婚在法律上有效吗?双方对夫妻财产约定的协议有效吗?

      一、“假离婚”也是真离了婚

      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是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对外公示的个人婚姻状态的凭证。就算夫妻两人自己明确约定为“假离婚”,但只要领了离婚证,或者经过法院判决离婚,在有效的婚姻登记状态上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就是真离婚。就算夫妻在假离婚时还补充签订了明确两人是“假离婚”的协议,法院也不会采纳作为认定两人离婚无效的证据,这样的协议只有夫妻两人知道,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不具备法律上的效力。另外,即便还有作出明确何时复婚、&ldqu...

  •   有的夫妻会提前约定财产,防止未来发生财产纠纷。那么,夫妻约定财产的效力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夫妻约定财产的效力,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约定财产制对法定财产制的效力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约定财产制的效力高于法定财产制,所以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才适用法定财产制的规定。

      2、约定财产制的对内效力

      夫妻之间依法达成的有关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体现在:

      其一,依法达成的约定夫妻财产制的协议,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

      其二,约定夫妻财产制的协议,双方均应认真遵守,如约履行;

      其三,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发生争议的,如果有约定夫妻财产制的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内容加以处理。

      3、约定财产制的对外效力

      在我国规定的三种约定财产制类型中,由于在分别财产制下,夫妻对各自的财产...

  •   现在,有不少夫妻为了买房优惠或者其他原因,会觉得“假离婚”。同时为了减轻另一半的顾虑,可能会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甚至有些存有歹心的人为了骗得配偶财产而怂恿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是假的,那么这个离婚在法律上有效吗?双方对夫妻财产约定的协议有效吗?

      一、“假离婚”也是真离了婚

      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是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对外公示的个人婚姻状态的凭证。就算夫妻两人自己明确约定为“假离婚”,但只要领了离婚证,或者经过法院判决离婚,在有效的婚姻登记状态上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就是真离婚。就算夫妻在假离婚时还补充签订了明确两人是“假离婚”的协议,法院也不会采纳作为认定两人离婚无效的证据,这样的协议只有夫妻两人知道,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不具备法律上的效力。另外,即便还有作出明确何时复婚、&ldqu...

  •   很多夫妻现在在结婚时都会对自己的财产做出约定,以免以后对财产有所争执,但这份约定对外也具有效力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看看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具体分析如下:

      1、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是指夫妻对婚姻财产的约定可否对抗第三人。承认其对外效力,可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不承认其对外效力,则不能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根据新婚姻第19条第三款,我国立法以“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为原则通过。在夫妻财产约定中,凡第三人事先知道夫妻财产约定的,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财产有约定,婚姻当事人的夫妻契约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夫妻任何一方不得以债务不是自己欠的、夫妻有约定而不承担该债务。夫妻中未借债一方只要不能证明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知道该财产约定的,均得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先行对第三人清偿债务,清偿后,夫妻中不负债的一方再向另一方追偿。

      2、至于...

  • 婚前财产不仅包括积极财产,也包括消极财产即债务。在婚前约定夫妻债务的隔离并非是冷冰冰地“各人自扫门前雪”,反而是家庭生活的巧妙保障。那么什么是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如何区分?一、什么是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 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如下:1、夫妻双方基于自愿,依法订立的财产约定协议,自双方均签字或盖章时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2、该财产协议生效后,对夫妻双方且仅对其产生协议约定的法律拘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
  • 如何约定婚前婚后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该条规定了两种约定形式:一是婚前财产约定形式,二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形式。对婚前一方的财产也可以约定为双方共有或归一方所有。这种约定是将一方财产无偿转移给另一方的赠与行为。财产约定必须双方自愿、合法,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约定应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应在约定书上签名、摁手印。如果需要见证的,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见证,见证的约定不需要公证。如果双方自书约定,建议最好到公证机关公证。公证的效力优于自书约定。
  •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是指夫妻就财产关系进行约定后,对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约定的效力,可分为对内(指夫妻双方)效力与对外(指第三人)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它等于在夫妻之间形成了有关财产管理、使用、处分的原则界限。有了它,如果丈夫向妻子借钱不还,妻子有权利持借据和财产约定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丈夫归还借款。当然,这种情况多数只在夫妻感情破裂,进行财产分割时才会发生。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由此可见,夫妻关于财产的约定并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的一般原理,夫妻关于财产的约定,是双方当事人意思的合致,通过约定来安排夫妻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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