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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认定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14:58:23 0人浏览

导读: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那么,贪污贿赂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贪污贿赂罪认定标准
  •   贪污贿赂罪我们都知道就是工作人员贪污、收受贿赂的行为。那么,贪污贿赂罪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贪污贿赂罪认定标准,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根据刑法第383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构成贪污罪的数额起点原则上为5000元。如果贪污的公共财物数额虽然没有达到5000元,但是情节严重的,如多次贪污屡教不改、贪污救灾、救济、扶贫款或者贪污公共财物用于非法活动的等,也应该以贪污罪论处。如果贪污的公共财物数额不满5000元,并且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2、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界限

      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主要区别是:(1)犯罪主体不同。即前者是特殊主体,而后者是一般主体。(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是区分贪污罪与盗窃罪、诈...

  •   纳税是我国公民的法定义务,在生活中一般逃避税收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严重抗税行为甚至会受到刑事处罚,那我国抗税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其犯罪对象,包括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依法征税的税务人员。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1)抗税罪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税收法规主要指《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如果行为没有违反税收法规则不能构成抗税罪。如没有纳税义务的个人用暴力阻碍税务人员征税,虽然客观上使他人得以拒不缴纳税款,但其行为违反的不是税收法规,不能以抗税罪论处。

      (2)抗税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这是抗税罪与偷税罪的根本区别...

  •   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那么,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根据本条规定,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开脱罪责,而扩大行为人的具体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属于官僚主义为由开脱行为人的罪责,官僚主义不是法律用语,但官僚主义行为中包括了滥用职权的行为,因而包括了犯罪行为。成立滥用职权罪,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对作为本罪构成要件的“重大损失”,不能单纯理解为有形的损失,而应包括无形的...

  •   核心内容:我国对非法拘禁罪只出台了司法解释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的立案标准,但对一般主体却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主体犯非法拘禁罪也会参考此标准的同时,考虑司法解释中对于此罪的量刑标准来予以认定。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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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根据本条规定,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开脱罪责,而扩大行为人的具体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属于官僚主义为由开脱行为人的罪责,官僚主义不是法律用语,但官僚主义行为中包括了滥用职权的行为,因而包括了犯罪行为。成立滥用职权罪,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对作为本罪构成要件的“重大损失”,不能单纯理解为有形的损失,而应包括无形的...

  •   挪用公款共犯的认定

      1、内部人员之间相互勾结的挪用公款中共犯的区分:

      (1)要从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故意的起因进行区分。即谁先提出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或拍板的,应认定其为主犯:其他积极响应、参与策划,提出补充意见或修改性意见的人员,应认定为从犯;其他在主观上没有挪用犯意,而是由于某种原因被迫接受挪用犯罪意图的,应认定为胁从犯。

      (2)要从是否组织、领导、指挥、策划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或在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上划分。即凡是在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组织、领导、指挥、策划挪用公款共同犯罪的,或在实施挪用公款共同犯罪的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就应认定为主犯;而在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就认定为从犯;被迫参与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活动的,应认定为胁从犯。

      (3)要从获利、分赃情况上进行区分。即一般来说,分得赃款比较多,获利较大的应定为主犯:分得赃款较少、获利较小的,应定为从犯;分得赃款...

  •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职务犯罪,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的行为。下面就为大家一一介绍刑法对挪用公款罪非法经营的认定、挪用公款罪未遂的认定、挪用公款罪的类型,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一、刑法对挪用公款罪非法经营的认定这是指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作为挪用人或者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资本,如挪用人本人或者他人将挪用的公款用于生产、经营、买房出租,作为个人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入股资金,存人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取利等,如果行为人挪用公款后,为私利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公款借给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使用的,不管这些单位是否将其挪用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都应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而不能认为属于挪归公用,这里的数额较大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挪用公款15万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对于这种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法律既没有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多长时间,也不要求行...
  • 非法拘禁既遂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构成犯罪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行为人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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