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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15:02:10 0人浏览

导读:

贪污贿赂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贪污、受贿的行为。那么,贪污贿赂罪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贪污贿赂罪规定
  •   贪污贿赂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贪污、受贿的行为。那么,贪污贿赂罪规定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贪污罪、受贿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等,强调依法从严惩治贪污贿赂犯罪。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益派咨询,对2105人进行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65.9%的受访者关注这次修改,59.3%的受访者直言目前《刑法》对腐败犯罪打击力度不够,73.2%的受访者表示应对贪污贿赂犯罪保留死刑。

  • 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那么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是怎样的?滥用职权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是怎样的1、根据本条规定,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开脱罪责,而扩大行为人的具体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属于官僚主义为由开脱行为人的罪责,官僚主义不是法律用语,但官僚主义行为中包括了滥用职权的行为,因而包括了犯罪行为。成立滥用职权罪,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对作为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
  • 在实践中,我们可能在日常生活当中,有接触过滥用职权罪辩护词,但是很多人对滥用职权罪辩护词的内容并不太了解,那么滥用职权罪辩护词格式怎么写?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滥用职权罪辩护词格式怎么写审判长、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受曾XX委托指派王XX、刘XX律师担任其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的辩护律师。现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一、鉴于被告人当庭认罪,辩护人认为本案的案卷材料足以证明被告人曾XX有以下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肯请法院予以充分考虑,对被告人曾XX免予刑事处罚。第一、根据本案的证据材料,被告人曾XX有自首的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被告人曾XX在检察院2008年3月11日立案侦查前退赔26万元以及在县纪检调查时交待了滥用职权违规办证的全部事实,并于2008年2月20日向主动检察院提交了《自供材料》。根据刑法六十七...
  • 非法经营罪相关司法解释在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中就有作明确的规定,该司法解释规定第七十一条中,就规定了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十二款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罪相关司法解释

      非法经营罪相关司法解释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

      第七十一条 〔非法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

  • 寻衅滋事罪属于刑事案件,不可以私了。依据刑法规定,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此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报复陷害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两高关于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由于非法经营罪涉及的对象广泛,两高出台的关于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也不止一部,包括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的、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和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
  •   挪用资金罪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都有听说,就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的行为,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挪用资金罪的刑法条文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

  •   近年来,由于过失决水而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事件偶有发生,给人们带来了严重的伤害,但是很多人对此了解的不是很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过失决水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以及过失决水罪的认定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过失决水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1、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3、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二、过失决水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过失决水罪与自然水灾的区分:前者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而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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