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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30 14:50:31 0人浏览

导读: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可能会造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那么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罚是怎样的呢?下面可以参考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量刑标准来判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罚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可能会造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那么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罚是怎样的呢?下面可以参考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量刑标准来判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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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要不断的进步,就必须要求社会生活中的一切生产和经营都是井然有序的,对于社会公共秩序,公民应当遵守与维护,如果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行为的,可能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扰乱社会秩序罪处罚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扰乱社会秩序罪处罚

      犯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扰乱公共秩序罪处罚规定

      1、关于处罚必要

      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是一种藐视国家权力、粗暴践踏法律的行为,不仅破坏法庭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且对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带来威胁和损害。同时,三大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已经规定殴打诉讼参与人,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的可能构成犯罪,《刑法修正案(九)》也作出了衔接性规定,《刑法》对法庭给予特别严格的保护,对于保障司法机...

  •   扰乱公共秩序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哪些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

      一、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5.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

      6.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7.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还有一些行为,法律、法规规定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处罚的,如《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条规定,...

  •   核心内容: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失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05年8月28日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的认定是否有所修改?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出最新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哪些,希望能帮助您了解到更多。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 以下都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给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带来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才构成本罪,并且只处罚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会面临相应处罚。那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带来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条件是要根据具体的人数、行动时间以及具体的行为活动内容认定的,如果认定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可能会面临严重的处罚。希望大家不要参加这种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如果需要进行相关活动,请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发出自己的声音,以免造成严重的犯罪行为。

  •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

  • [案情]2005年9月17日8时许,李集镇庙东村村民司*安及女友在商永公路李集超限站东200米处因交通事故死亡。次日庙东村委干部司*营(另案)等人以事故是李集交警中队追车造成的为由制造事端,组织群众到李集交警中队闹事,借机发泄其对公安交警的不满情绪。期间,被告人李*义积极参与,与庙东村群众一起开车拉人到李集交警中队。在群众与干警厮打期间,李*义抱住一名干警让其岳母殴打。被告人李*套受司*营的指使,两次到李集街上找人作证,让在一张白纸上签名并按指印,以证明司*安的死是交警追车造成的,为司*营等人提供闹事依据。被告人司*华在得知庙东村群众要把尸体抬到李集交警队后,给新闻媒体打电话,发现公安干警外出时,鼓动群众起哄、围攻、阻拦。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司*营、司*军等人的组织下,强行将司*安及女友尸体抬到李集交警中队办公室,砸坏门窗玻璃及办公用具,殴打、辱骂干警,致使李集交警中队正常工作无法进行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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