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形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3 16:20:42 0人浏览

导读:

在刑事诉讼中,根据需要可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那么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形
  •   在刑事诉讼中,根据需要可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那么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期限及理由。即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分为两类:

      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二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然而在实践中几乎所有案件,侦查机关都是在接近30日时才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批捕。如此任意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   通常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是7日,但是特定情形之下可以延长。那么,可以延长羁押期限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呵以延长2 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犯罪案件。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徒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

  •   刑事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一种剥夺,针对的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有期限的限制,那么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刑事拘留期限延长的情形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刑事拘留期限延长的情形有哪些”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拘留的程序

      1、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

  •   在刑事诉讼中,根据需要可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那么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期限及理由。即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分为两类:

      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二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然而在实践中几乎所有案件,侦查机关都是在接近30日时才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批捕。如此任意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 刑事拘留的时间为14到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否可以延长?1999年9月,张某因诈骗嫌疑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并交纳保证金。15个月过去了,公安机关未解除对张某的取保候审措施。当张某要求公安机关取消取保候审措施并返还保证金时,遭到拒绝。请问:公安机关的做法对吗?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为了正确适用这一制度,我国法律规定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及时通知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张某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应积极展开对案件的侦查。现在张某被取保候审的期间已达15个月,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12个月,这种状况应当纠正。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否可以延长?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