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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虐待儿童怎样维护权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4 13:58:54 0人浏览

导读:

一直以来儿童安全保护问题成为我们关注的话题,那么,被虐待儿童怎样维护权益?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被虐待儿童怎样维护权益
  •   一直以来儿童安全保护问题成为我们关注的话题,那么,被虐待儿童怎样维护权益?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被虐待儿童怎样维护权益?为保护儿童的合法利益,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包括《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收养法》等在内的一系列有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法律,以及大量相应的法规和政策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1条的规定,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青团、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居委会、村委会请求...

  • 今年7岁的小阳(化名),在父母的陪同下从东北来到北京治病,然而,家长的辛苦奔波以及满心期望均化为徒劳,小阳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而成为一名健康儿。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小阳与北京某医院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判令北京某医院退还小阳医疗费及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交通费、工商档案查询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6379.9元。 2003年9月,小阳的父母根据从报纸上看到的一则广告,带着小阳从黑龙江来到北京,治疗脑瘫。在北京某医院,小阳被诊断为混合型脑性瘫痪(三肢症,极重度),2003年9月12日、10月3日,这家医院为小阳两次进行了“生物全息营养矫形术”治疗,但治疗效果并不理想,小阳的病情也没有好转。 在小阳与这家医院发生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后,受法院委托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对这家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了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是:这家医院的诊疗行为属不规范的医疗范畴,被...
  •   核心内容:儿童,是国家的花朵,我们都要好好爱护,防止儿童受到侵害,尤其注意女童的安全。为了做好维护儿童权益工作,应该怎样做?加强法制宣传,群众举报后要及时解决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现象,切实为儿童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营造关心儿童、爱护儿童、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关于做好关注女童安全维护儿童权益工作的通知,以高度的责任心关注并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为了将工作落到实处,区妇联在《通知》中分别针对事前预防、事后介入两个阶段提出了明确要求。

      首先是加强法制宣传,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充分发挥妇女儿童之家、女工流动学校等工作载体作用,面向社会、社区宣传国家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重点面向家庭宣传儿童保护的理念,传授防范侵害的相关知识。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课程,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

      其次,全区各级妇联通过群众反映、媒...

  •   儿童在社会中是属于弱者,通常由于其自身的能力或是认知的不足,往往会受到他人虐待的行为。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如何应对虐待儿童,虐待儿童怎么处罚?虐待儿童的情形有哪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如何应对虐待儿童  1、留下证据,先找老师沟通

      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有受伤的情况,首先应该先拍照,留下证据。家长委婉的向老师询问,尊重老师,态度不要太强硬。和老师沟通的方法和技巧一定要得当,否则会适得其反。

      2、联合其他家长一起向园方反应情况

      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有多次受伤之后就要注意了,家长不要贸然找老师问,而是应该问问其他的孩子家长看是否也有类似的情况。如果有,几个家长联合起来向园方反映,这样更有说服力和威慑力。

      3、情况严重一定要报警

      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有可能被老师虐待,要及时询问其他的家长,不要害怕得罪老师而选择隐忍。假如确有其事,要联合其他家长一起去学校询问并且查看视频...

  •   《价格法》从以下方面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消费者有参与定价的权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消费者的意见。

      2.消费者可以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提出调整建议。

      3.消费者有权对政府和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4.消费者有权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5.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6.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在生活中存在许多侵权行为,这些侵权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那消费者权益被侵犯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

  • 【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知情权的类型1政治知情权,即社会公众依法享有了解知悉国家政治事务及其活动的权利;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活动的义务。这一权利内容,现今普遍被称之为“政务公开化”要求。2社会知情权,即社会公众有权知悉社会所发生的、他所感兴趣的问题和情况,并有权进一步了解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生产、贸易、科技、文化等方面的资讯。3自我知情权,即社会公众有知悉和掌握有关自己的或与自己密切联系的各方面情况的权利,如公民的出生概况、健康状况、居住环境等基本情况;在不妨碍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法人有权获得一切对它有用的信息,包括法人对其内部成员的有关情况的以及要求加入其组织的人的基本情况。但无论如何,“知情权”表达了现代社会成员对信息资源的一种普遍的利益需求和权利意识,为公民权利建设展示了重要且不容回避的认识主题。
  • 法律条文第一章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page]第一章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三章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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