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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诉讼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7 08:56:43 0人浏览

导读: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那么,离婚官司诉讼费是多少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官司诉讼费
  •   离婚官司诉讼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

      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3、采用诉讼保...

  •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是要交诉讼费的,那离婚官司诉讼费要交多少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 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 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 ×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   离婚若想进入诉讼程序,除了提交起诉书还需要缴纳一定诉讼费,那离婚官司诉讼费用是多少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条文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诉讼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一般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官司诉讼费用”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离婚案件诉讼费是多少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收费的原则是原告预交,判决作出后由败诉者承担。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 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 通常诉讼离婚费用为50元至300元的案件受理费,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且数额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按照0.5%缴纳,还需要缴纳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诉讼费缴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退还的情形只有以上几种,而离婚官司判决不离婚属于判决结果已经出来,属于正常的审判活动完成,不属于以上退还诉讼费的情形,所以诉讼费不会退还。

  • 离婚案件的律师费的收费可由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收费方式分别为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具体收取的费用在与律师沟通后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进行交纳。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法律方面没有强迫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必须要聘请律师,因而实际打官司的过程中,是否聘请律师,当事人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分析选择。此时就不得不考虑清楚请律师的费用问题,那么离婚诉讼律师费一般是多少?

      一、一般在5000到10000元不等(不涉及财产)

      二、如果涉及财产,律师费可分为两种情况:

      a、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的律师费用。

      b、交一定的前期律师办案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

      三、起诉离婚其他费用

      1、离婚官司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费用。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官司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 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打官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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