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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8 14:11:46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复议可以诉讼,但是我国行政法规定了一种特殊情形,即复议前置,必须先复议再诉讼,那么,我国行政法规规定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
  •   摘要:对于既能申请行政复议又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复议选择”是原则,例外之一是“复议前置”。“复议前置”的案件必须由法律、法规作出特别规定;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行政复议前置

      所谓的复议前置,是指行政争议发生以后,相关人必须先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允许在未经复议的情形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目前,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对此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

  •   对于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复议可以诉讼,但是我国行政法规定了一种特殊情形,即复议前置,必须先复议再诉讼,那么,我国行政法规规定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

      (2)治安管理处罚案件;

      (3)纳税争议案件;

      (4)工伤保险案件;

      (4)工伤保险案件;

      (5) 对价格违法的处罚;

      (6)对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不服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的相关内容。

  •   行政复议简单是说就是你对行政单位的一些判罚情形,有觉得不满意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况下申请复议。那么,行政复议前置的具体情形有哪一些呢?刑事诉讼中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复议是怎么样的?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行政复议前置的具体情形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只有以下8种: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   按照行政主体的一般分类,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的组织包括以下五类。

      行政机关。

      这是最主要的被申请人类型,包括作为的或不作为的行政机关。作为的行政机关如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行政机关如应该颁发营业执照而未颁发的工商机关。

      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一般恒定为行政机关。从形式上说,行政机关是经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或正式列入国务院编制序列的机关。就实质而言,行政机关是依法享有一定国家行政职权,并能以自己名义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具有一定独立组织形式的组织。如果从实质意义上理解,政府派出机关、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限于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派出机构,如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如卫生防疫站、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机构等),也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对此需要作出说明的是,被申请人是指因其具体行政行为而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并由...

  •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

  •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但是对法律规定为最终裁决的复议决定,申请人则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那么行政复议终局裁决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行政复议终局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受公安机关罚款或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申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的行政决定,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作了与上相同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复议法》第30条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

  •   行政复议简单是说就是你对行政单位的一些判罚情形,有觉得不满意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况下申请复议。那么,行政复议前置的具体情形有哪一些呢?刑事诉讼中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复议是怎么样的?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行政复议前置的具体情形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只有以下8种: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   一般我们申请的专利分为发明型、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申请专利都是为了对自己做发明、创新或是新设计的东西的一种保护,但并不是所有的专利都是有效的,那么专利宣告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宣告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主体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

      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

      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

  •   刑事案件在诉讼的过程当中,可能会因为原告或者被告的因素而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这个时候法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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