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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交通肇事罪逃逸情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6 10:34:46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那么,怎么认定交通肇事罪逃逸情节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怎么认定交通肇事罪逃逸情节
  •   交通肇事罪逃逸情节的认定为:1、发生交通事故后有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2、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当死人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4、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等等。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 合议庭对逃逸行为的认定与其是否作为量刑情节这两个方面均产生了分歧,吴某某请别人报警并帮忙救助是否仍构成交通事故逃逸?如果吴某某逃逸成立,逃逸是否应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案情】2015年6月,被告人吴某某驾驶摩托车,与同向行驶的董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刮碰,董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失控撞向路边,董某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吴某某将肇事摩托车扶到路边,然后走到董某某身旁扶起其上身,并叫旁人帮忙报警,但未表明自己身份。后吴某某叫其同事将摩托车扶到工作单位门口,待救护车赶到之后,离开事故现场上班。事故发生两小时后,交警找到吴某某,其随后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经交警部门以逃逸认定吴某某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该案诉至法院后,辩护人和被告人称:“在被告人吴某某左转时,在后的被害人董某某违章超车,车速快,对事故所起作用更大”,交警大队向法院证实此种观点,出具了《关于吴某某交通肇事案的几点说明》的书面说明,表...
  •   如果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正确的做法是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判定责任。反之错误的做法是逃离现场,甚至对有人受伤的情形不理睬。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交通肇事罪逃逸情节怎么认定?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交通肇事罪逃逸情节认定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当然实践中,肇事者逃逸的动机也有其他表现,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这种情形必须在司法实践中加以区别对待,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唐小伟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交通肇事罪的自首情节怎么认定这个问题。

      首先,刑法第六十七条对自首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有自首的表现说明罪犯的主观罪过较之未自首者轻,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该制度对犯罪具有昭示作用,使其行为人产生趋向,从其立法意图而言,主要是做到罚当其罪。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其次,从司法实践看,交通肇事者对其行为后果并不存在故意,允许其适用从宽处理的量刑情节,可以起到鼓励肇事者主动投案,悔过自新的效果,并有利于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及时赔偿受害者,保持社会稳定,这与法律的精神也是相符的。

      最后,需指出的是,自首属于刑法范畴的制度,只适用于交通肇事已构成犯罪的情形中,而对于未构成犯罪的普通交通肇事行为,不存在自首的问题,肇事者...

  •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都以自首论。

      《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交通肇事罪的自首情节怎么认定?我国刑法六十七条明文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那么交通肇事罪中,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未逃逸,而是停车抢救并主动报案,是否以自首论处?根据我国法定刑的处罚的相关规定,该情节不符合自首情节,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交通肇事罪存在自首情节的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对自首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有自首的表现说明罪犯的主观罪过较之未自首者轻,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该制度对犯罪具有昭示作用,使其行为人产生趋向,从其立法意图而言,主要是做到罚当其罪。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从司法实践看,交通肇事者对其行为后果并不存在故意,允许其适用从宽处理的量刑情节,可以起到鼓励肇事者主...

  •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因为交通事故发生的纠纷,不仅涉及到交通肇事人、受害人,还涉及到保险等多方当事人,赔不赔、赔多少、谁赔都要看证据,在一些案件中,被害人可能会出具谅解书,那交通肇事罪有谅解书法院怎么量刑?针对这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交通肇事罪有谅解书负刑事责任吗交通事故刑事谅解书,一般指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交通事故的赔偿结果达成和解,而由受害人所出具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免除或减轻肇事者的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一般由承办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具体办理,但如果情节轻微不需要聘请律师的,可以参照本谅解书格式。谅解书前提造成受害人伤害,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如果没有致受害人伤害则无需要表述,但谅解书的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部分家庭都会有私家车,导致车流量的集聚增加,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那么,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我相信你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三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轻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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