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不服法院判决怎么办

不服法院判决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5 14:25:13 0人浏览

导读:

在民事诉讼一审结束之后,并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圆满解决,如果当事人认为判决有失公允,对结果不满意就会很疑惑,不服法院判决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不服法院判决怎么办
  •   在民事诉讼一审结束之后,并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圆满解决,如果当事人认为判决有失公允,对结果不满意就会很疑惑,不服法院判决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民事、行政案件,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可以上诉,过了上诉期只能申请再审,或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不服二审判决只能申请再审或者申诉。

      刑事案件,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可以上诉,过了上诉期只能申请再审,或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不服二审判决只能申请再审或者申诉;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不服二审判决只能申诉。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王义忠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中院判决不服怎么办”这个问题?我国民事审判遵循的是二审终审制,所以对于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中级人民法院为一审法院的。这个时候做出的判决是一审判决。那么,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至高级人民法院,请求高院作出二审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如果中级人民法院为二审法院的。这个时候做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那么判决作出后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向中院或是高院;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

  •   对法院一审判决书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对二审判决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当当事人对于一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次裁定,并且再次裁定是终审裁定,无权再提出异议。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对再裁裁定不服怎么办的详细内容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对再裁裁定不服怎么办

      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与二审裁定有关的案例介绍

      上诉人沈祥居不服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08)金民一初字第2600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原审法院认为,原告出示的证据不...

  •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有钱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如果实在没钱的,可以在对方有钱时再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