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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7 10:58:28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那么,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   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从法院受案之日起,第一审需要六个月的期间.不过这是一般性规定,如果法院抓紧审理的话,3个月左右就可以完成第一审的判决

  •   我们知道在生活中夫妻离婚协议不成的就需要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要想知道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那先得知道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法院的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所以说,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程晓霞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起诉离婚得多长时间的问题。

      根据法律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情况下审限不超过三个月,普通程序不超过六个月,但是公告期间鉴定期间评估期间等不包含在内。

      如果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六个月之内不能再提出起诉,离婚,必须是等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   起诉离婚开庭后撤诉的,无新情况、新理由的,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起诉离婚开庭撤诉之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离婚撤诉之后,需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重新起诉。但有新情况或者新的理由的不受此限制。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诉讼离婚需要的费用如下: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规定,(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

    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

  • 起诉离婚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管辖原则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

  •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离婚撤诉后再起诉要多长时间?很多人都与这个疑问,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起诉离婚并没有获得法院的判决,双方的婚姻还是存在着,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觉得这并不公平,再加上自己是真的真的想要离婚,于是就会卷土重来,再次的提出要进行起诉离婚来终结婚姻关系。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多久再起诉大家了解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多久再起诉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若有以上32条所列举的情况,就可以直接判离婚。如果实在未到非离不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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