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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结果发生地的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6 15:40:40 0人浏览

导读:

在侵权行为中,既有侵权行为发生地,也有侵权结果发生地。那么侵权结果发生地的认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侵权结果发生地的认定
  •   在侵权行为中,既有侵权行为发生地,也有侵权结果发生地。那么侵权结果发生地的认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侵权行为地,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事实所在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所在地。一般情况下,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两者相一致,均在同一地点。但也存在两地不一致时,于是就有了侵权行为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比如,甲在A地给乙下毒,想要毒死乙,但由于毒性效果发生慢,乙在B地死亡。这时候,A地是侵权行为实施地,B地是侵权结果发生所在地。又比如甲在A地购买了伪劣产品,在B地使用伪劣产品受伤了,那么B就是侵权结果发生地。

      以上就是侵权结果发生地的认定的内容。

  • 故意的侵权行为行为人故意实施的侵权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或必然造成他人民事权利的损害后果而希望或放任其后果发生,则为故意。在这种心理状态支配下所实施的侵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即是故意的侵权行为。在民法上,区分故意和过失对于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一般并无实际意义。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因损害是过失造成的就减轻或免除。但在共同过错,混合过错、受害人本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等特殊情况下,区别侵权行为的故意和过失,对于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范围具有重要意义。故意的侵权行为的行为人主观恶性大,行为人不仅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往往应依法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越来越多的商标侵权案件中,被控诉的商标与被保护商标的是否相近或者近似是判定被诉商标是否侵权的标准,而这些近似商标中对“显著部分”的是否静思的判断,在案件中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商标侵权行为地的认定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商标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及其相关问题。一、商标侵权行为地的认定:商标的显著部分(要部,也叫主要识别部分)是指在商标的整体构成中处于支配地位、决定商标的整体形象并对商标起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显著部分在商标给人的整体印象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因而在判断商标近似时应占有更大的权重。显著部分是否相同、近似以及其近似程度,决定了商标整体上是否构成近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第十条规定了“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断原则,其中第二项原则规定“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
  •   数字化技术使网络上的证据失去原始性特征,网络上的信息具有不稳定性和依更改性,使得认定侵权困难重重。主要问题在于权利主体的认定和网络著作权责任的认定.

      1、权利主体的认定。在网络中,用户有的间接建立自己主页来发表作品,也有直接在BBS上发表署笔名文章。在网络中,建立个人主页是免费的,自由的,只要填一个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住址、电话号码、所在城市、国家、电子邮箱等内容的表格而其中除电子邮件外,其他均可虚拟,而BBS上面均用昵称,一般不用真实姓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权利主题的真实身份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从目前的司法时间来看,比较可行的方法是有由网络服务商提供证据,因为个人主页是由网络服务商提供一部分硬盘空间供个人使用,个人主页申请时注册资料也保存在网络服务商处。但是此方法仍存在许多弊端:首先,网络用户填写的资料也可能是假的。其次,网络用户由于黑客或服务器鼓掌等导致数据丢失。...

  •   在现代的经济纠纷当中,商标侵权案件可谓是占据了一大部分,在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中,正当使用是被控侵权人经常援引的抗辩事由。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商标侵权抗辩认定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商标侵权抗辩如何认定?

      在此类案件中,界定被控侵权人对诉争标识的使用系正当使用还是商标性使用,是案件准确定性的前提。为进行准确的界定,有必要把握商标性使用与正当使用的内涵及构成要件。现行《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商标使用的定义,即: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标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由上述规定可知,商标性使用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使用是为了识别商品的来源,客观上能够使相关公众区别商品的提供者。关于正当使用的界定,除法律条文外,并无具体的判断标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年发布的...

  •   著作权也是有很多种类的,比如版权,文字作品,软件著作权等,当然还包括美术作品著作权,案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认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第一步,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有效存在;第二步,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其中包括对思想与表达、独创性、整体与部分等问题的认定;第三步,确定被控侵权人的行为,包括对权利人作品的接触、剽窃的认定、合理使用等问题;第四步,侵权的最后认定和对侵权责任的确认,包括对停止侵权和赔偿数额的认识等。

  • 著作权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一般来说著作权纠纷案件应当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被认定是网络侵犯著作权的,那么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抗辩事由有哪些?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抗辩事由有哪些(一)合理使用所谓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情形。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形:1、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报道时事新闻,在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通过互联网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4、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
  •   摘要:未经商标所有权人的认可,就生产或注册与其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就会造成商标侵权。对于商标侵权,需要有一个认定过程,那商标侵权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的过程,有以下三个基本步骤: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

  •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著作权法》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任何人利用他人的、有著作权的软件中所包涵的思想制作新的软件,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所以要看软件著作权侵权,就要看是否抄袭计算机的程序或者其文档,如果不是,仅仅一些页面设计或者思想,就不属于软件著作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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