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公司法> 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

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9 16:02:21 0人浏览

导读:

担保人通常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形,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的。那么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
  •   担保人通常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形,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的。那么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五)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作为保证人,不管是一般保证中的还是连带保证中的,实际保证人的责任也就是要为债权提供一定的担保。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债务人如果到期不能够履行自己的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追讨欠债。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连带保证责任免除的具体情形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连带保证责任免除的具体情形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   核心内容: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目的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其具有法律效力的理论基础在于“承诺必须履行”的诚信原则。但是保证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于承担保证责任呢?下面请您看看法律快车合同编辑为您提供的相关案例和知识。

      保证人免责案例

      8月2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件,因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怠于行使权利,被判驳回原诉讼请求。

      2009年1月27日,原告刘某与某自然村签订了一份建桥协议。同年10月工程验收合格,发包方某自然村承诺2010年5月10日前付清所欠工程款5190元,并由被告曾某担保。嗣后,发包方一直未支付所欠工程款,原告遂诉请被告曾某承担保证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在签订保证合同时,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根据《担保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保证人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而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有权自...

  •   债权人在借款的过程中,因为不信任债务人,所以需要一个担保人在中间起到衔接作用,如果债务人到了规定期限不能还款,那么债权人可以找到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担保人有配偶的,配偶是否也要为这笔债务承担责任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讲解担保人配偶承担的责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担保人配偶承担的责任

      担保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向担保人提出承担责任的要求后,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担保人的配偶应与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担保人的配偶与担保人之间有关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不混同,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所得财产的话,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

  •   缔约过失责任的设置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或者财产权益,因此其责任承担方式就是损害赔偿,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和人身权益的损害赔偿。从责任承担方式我们也可以看出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不同之处。违约责任的确定,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履行权益,因而其责任承担方式包括支付违约金、给付定金、继续履行、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的设定是为了保护社会成员的财产和人身利益,责任的承担方式较广,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排除妨碍、赔礼道歉等。信赖利害的损害应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一般来说,直接损害包括:

    (1)缔约费用,如邮电费用、赴缔约地察看标的物所支出的费用;(2)准备履行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准备为运送标的物或受领对方所支出的费用;(3)受害人支出上述费用所丧失的利息;(4)因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而增加的费用。

      间接损失:为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关于信赖利益的数额,一般认...

  •   我们知道在生活中对于犯罪份子,法律规定应该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什么情况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一、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情形1、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主体,是以其独自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经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借鉴一些市场...
  •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双方来讲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要注意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相关的细节,但是有些情况下双方可能未约定保证责任,这会造成一定的影响,那么未约定保证责任一般为什么责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未约定保证责任一般为什么责任

      1.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保证的方式,在没有约定是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或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时,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保证人一定要审慎考察债务人的经济状况及信用情况,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债务金额、保证期间等重要合同内容,防止因一时意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3.保证人切勿在空白的合同上签字,签订合同时一定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慎重考虑签订合同的风险,签订合同后应由本人保存签署的合同一份。

      二、保证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怎么办

      保据《担保法》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

  •   在夫妻离婚时,对债务的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在实践操作中,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夫妻从事赌博或吸毒等活动所欠下的债务。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2、《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就是关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的全部内容,...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