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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10:22:18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受害人在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是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   我们知道受害人在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是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七)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七)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者向来为社会大众所不能接受,第三者往往破坏了婚姻家庭,导致夫妻离婚。那么第三者介入而导致离婚的,第三者要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目前还没有让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更多的是依靠社会道德来调整。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

      《婚姻法》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那么,第三者是否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呢?目前还没有让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离婚及离婚过错赔偿是婚姻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解决的是配偶之间身份关系的法律问题。而“第三者”插足而导致双方离婚的,更多情况下以社会道德来调整。

      对于第三者的行为应当根据其社会危害性,区别情况来处理。如果第三者实施的违法行为,侵害合法配偶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并且已经造成严...

  •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通常都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违约金。但是也有时是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那么,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只有在职工主动离职或者存在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职工才有义务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

      以上就是...

  • 一、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情形1、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主体,是以其独自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经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借鉴一些市场...
  •   在生活中伤害到了他人的人身权益或者财产权益,一般来说就是一种侵权行为,有侵权行为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侵权行为承担方式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许多种,并非只有赔偿损失一种,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带来民事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相关知识。

      一、民事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主要用于对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等)和人身权(姓名权、肖像权等)的侵害。

      2、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主要用于对财产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使用权、相邻权的保护。

      3、消除危险。

      消除危险主要用于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可能由于其他人的经营活动或财产管理不善而带来的危险。

      4、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广泛适用于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的情况。

      5、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主要是用于侵占他人财产时的一种责任形式。

      6、修理、重作、更换。

      修理、重作、更换主要是用于债务人履行合同时音乐会标的物的质...

  •   在医患矛盾越来越重的今天,因为医疗损害而对患者进行赔偿的事件常常发生,但有些患者在医院没有赔偿责任的情况下,依然要求医院进行赔偿,侵害了医院的合法权益。那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实践中患者一方不配合诊疗的行为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比较常见,是患者囿于其医疗知识水平的局限而对医疗机构采取的诊疗措施难以建立正确的理解,从而导致其不遵医嘱、错误用药等与诊疗措施不相配合的现象。对于因患者上述行为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并不能当然视为患者一方的“不配合”具有主观过错,从而医疗机构可以免除责任。判断患者一方是否存在过错的前提,是医务人员是否向患者一方履行了合理的说明告知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了上述说明告知义务,是否使患者一方对于医疗机构采取的诊疗措...

  •   通常情况之下,股东是不用承担公司债务的,但是某些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那么,公司债务股东承担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的情形:

      (一)虚假出资需要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行政责任:《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依《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二)《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公司债务责任,不会追诉家庭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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