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公司法> 生产销售劣药罪如何处罚

生产销售劣药罪如何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0 15:36:23 0人浏览

导读: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生产销售劣药罪如何处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生产销售劣药罪如何处罚
  •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生产销售劣药罪如何处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根据刑法第142、150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问题的解释》 ,犯本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 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应当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生产劣药构成犯罪的,对本罪的行为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概念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康、。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生产、销售的这种食品有以下两个特征:

    (1)掺入了有毒、有害质,即对人体有生理毒性,食用后会引起不良反应,损害机体健康的物质。所谓有毒的物质,是指进入人体后能与人体内的一些物质发生化学变化,从而对人体的组织和生理机能造成破坏的物质。所谓有害的物质,是指被摄入人体后,对人体的组织、机能产生影响、损害之物质。分子这样做,大多是为了获得食品的外观亮泽、感观真实或口味适宜,这些有毒、有害的物质大多是被作为一种添加剂掺入食品中的。至于哪些是有毒、有害物质,可通过...

  •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一些极少数经营者,将个人利益凌驾于百姓的生命健康之上,知法犯法。那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生产销售劣药罪如何处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根据刑法第142、150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问题的解释》 ,犯本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 生产、销售劣药构成犯罪的,处无期徒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行为人构成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是指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那么假冒伪劣产品怎么处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答疑解惑。

      假冒伪劣产品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