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合同纠纷>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30 18:03:30 0人浏览

导读: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的条件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担保人承担的风险主要有永久担保人的风险和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   有些人为因为一时的义气或是许多冲动的行为而为别人的贷款承担保证责任,当然这里面也有可能是夫妻之间,担保合同是属于附属合同,对于主贷款合同起到保证的作用,因此当主合同不发生效力或是履行完备时,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接下来就随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阅读下面这篇关于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的文章吧!

      一、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主要看担保方式,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

  •   很多的朋友们在生活中如果遇到经济困难的话,会选择贷款的方式来缓解压力,如果要贷款的话一般是需要担保人,符合条件的话才可以进行贷款的手续办理。那么贷款担保人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贷款担保人条件是什么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二、住房贷款担保人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

  •   如今贷款,一般都会要求有担保人。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但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在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贷款的情况下,才会要求让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风险?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

  •   五险一金已经成为了一个单位为员工谋福利的标配了。公积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购置房屋的时候可以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用来贷款,那么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要条件都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要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该新闻为搜房网资料,非目前即时信息。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会受什么限制

      1、住房公...

  •   (一)从银行或类似机构等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由其作为担保人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从银行或类似机构等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由这些客户作为贷款担保人,可能产生独立性威胁。如果不按照正常的程序、条款和条件提供贷款或担保,将产生重大的自身利益威胁,没有任何防范措施可以消除这种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

      1.如果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正常的贷款程序、条款和条件,从银行或类似机构等审计客户取得贷款,并且该贷款对审计客户或接受贷款的会计师事务所是重大的,采取防范措施有可能将所产生的自身利益威胁降至可接受水平。防范措施包括由网络中未参与审计业务且未接受该贷款的注册会计师复核所执行的工作等。

      2.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从银行或类似机构等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由这些客户作为贷款担保人,只要按照正常的程序、条款和条件取得贷款或担保,就不会对独立性产生威胁。(房屋抵押贷款、银行透支、汽车...

  •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是需要向借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然后将立案所需要的诉讼材料提交给法院,再看其起诉的案件是否能够被法院所受理。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担保人应该怎么起诉借款人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担保人应该怎么起诉借款人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担保人可以行使抗辩权的情况是什么

      1、先诉抗辩权。

      2、主合同无效抗辩权。保证合同是从合同,他依附于贷款合同而存在,虽然有相对的独立性,但是,他是为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而存在,所以保证人因为主合同的无效而可以免除责...

  •   大家都知道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现实中,可能出现借款人意外死亡的情况,此时债务尚未还清,不可能说因为借款人死亡,就直接免除债务,这样显然对出借人不利。那么借款人死亡担保人需要还款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借款人死亡担保人需要还款吗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没有消灭,保证人仍需要继续还款。连带保证人被主张还款后,保证人可以找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不过清偿债务应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二、债务人死亡之后如何处理

      这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

      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原告起诉时将数个继承人中一部分列为被告的处理。

      人民法院应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l...

  •   担保是一种法律行为,作为担保人签字即意味着在借款人不能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时承担偿还责任。当借款人跑路了,担保人怎么办,能否免除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借款人跑路,担保人怎么办?

      一旦到了债务无法清偿的时候,担保人要注意审查自己是否有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1、担保人免除全部责任的情形: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2、担保人免除部分责任的情形: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如果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

  • 担保人替借款人还款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需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并且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