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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遗失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1 13:51:05 0人浏览

导读:

工作往来中偶有发票丢失的情况发生,重新开具新发票企业要多交丢失的那部分税款。那么发票遗失怎么办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发票遗失怎么办
  •   工作往来中偶有发票丢失的情况发生,重新开具新发票企业要多交丢失的那部分税款。那么发票遗失怎么办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发票遗失怎么办: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

  • 几年前王先生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保险,当时业务代表送来保险单的时候就告诉他,保险单是客户与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的正本,要妥善保存。王先生记住了业务代表的话,把保险单放在了一个自己以为“十分安全”的地方。不久王先生搬家,途中还是不慎将保单遗失了。无奈之下王先生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寻求帮助。客户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详细问清了情况,并在王先生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件后,请王先生先填写了一份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受理了王先生补发保单的申请。随后工作人员又核对了王先生交来的所有理赔资料,确认无误后随即接受了王先生的理赔申请。几天后王先生就接到了公司的电话,告知可以同时领取补发的保险单和理赔金。 专家点评:我们知道,保险单是客户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它基本载明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理赔时的重要单证之一,所以它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通常情况下寿险合同的效...
  •   核心内容:增值税发票不见了,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增值税发票是在什么情况下丢失,然后对不同情况下丢失增值税发票进行处理。增值税发票丢失的处理流程是,首先要申请,然后办税服务厅受理审核,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关于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的问题,根据以下五种不同的情况有相应的处理方法: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

  • 购房合同丢失的处理:

    1、与开发商协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买现房的,补办丢失材料;

    3、买期房的,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4、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大家都经历不顺心的那一段时间,这也是人生的规律,哪会有一帆风顺。有一些人由于不小心把自己的购房合同搞丢了,这该如何去处理呢?还有购房合同丢失补办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购房合同丢失补办流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购房合同丢失补办流程第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第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
  •   二手购房合同丢了分以下情况来分析:1、购买的是期房,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2、购买的是现房,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3、如果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的,可以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为:《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身份证是我们最重要的证件之一,是证明身份用的,用途非常广泛。身份证遗失声明是指人通过发表声明宣布旧的无效,那么身份证遗失声明怎么写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提供一篇身份证遗失声明范本,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身份证遗失声明

      兹证明我单位XXX,男,xx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其不慎将原二代身份证丢失。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

      年月日

      ***派出所

  •   什么事零份发票,如何开具零份发票?   (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负有应税义务而不具备领购发票资格的公民个人,在取得应税收入时,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为其开具零份发票,税务机关将按照所开具零份发票的金额征收其应纳税款。   (2)需由税务机关为其开具零份发票的公民个人,在申请为其开具零份发票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其应税收入的数额和收入性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到所在地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开具零份发票事宜。所需缴纳的税款依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负有应税义务的公民个人提供发票并同时征收其应纳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征[2001]215号)及相关文件执行。

  •   【问题】

      发票丢失、被盗怎么办?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发票事件的,应于发票丢失、被盗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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