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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不受理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1 14:06:27 0人浏览

导读:

民事纠纷,一般是需要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的,否则的话法院是不会主动受理相应的民事案件的,但是有些纠纷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民事纠纷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民事纠纷不受理的情形
  •   民事纠纷,一般是需要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的,否则的话法院是不会主动受理相应的民事案件的,但是有些纠纷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民事纠纷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

  •   大多数人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跟医院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了,就会像卫生部门申请调解。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调解申请卫生部门都会受理的。那么,医疗事故调解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卫生行政部门不受理医疗事故调解申请的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解决的;

      3、一方当事人拒绝调解的;

      4、已经调解终止,一方当事人再次申请调解的;

      5、因非法行医引起的医疗纠纷。

  •   在我国基层法院所受理的最多的纠纷案件就是民事纠纷案件,因为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的主体较为限定,而民事案件的主体就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是法院受理时也是有条件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民事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民事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案件起诉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提交什么证据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民事申诉案件受理条件是什么...
  •   行为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发生或者是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危害到社会但并未达到犯罪的承担等情况均属于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况。更多关于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况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一一介绍。

      一、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况有哪些

      1、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刑诉法》15条、130条规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时间  1、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

  •   大家都知道要公安局立案必须要达到条件,不是任何事任何人报案都会立案的,那么民事案件立案条件有哪些?法律快车小编为您答疑解惑。

      民事案件立案条件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起诉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而不论所列的被告是否适格,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在立案阶段,法院不进行审理和查明,因此,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

  • 检察院可以不予批捕的情形:1、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2、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杨勇军律师。

      在这类案件中,律师有以下代理权限:

      (一)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1、代理律师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

      2、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代理律师可协助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具体的赔偿请求及计算依据。

      3、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律师可以代理自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代理律师依法出席法庭审理帮助自诉人行使控诉权。

      (二)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律师可以接受自诉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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