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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继承协议的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6:24:50 0人浏览

导读: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那么,签订房屋继承协议的注意事项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签订房屋继承协议的注意事项
  •   房产继承纠纷在生活中较为常见。长辈去世后,很多晚辈因为房产继承问题打起了官司。那么,签订房屋继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签订房屋继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

      1、明确现有财产双方,现有财产状况要分清楚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2、独立继承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均由生存的一方独立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受按正常情况下应继承的份额。被继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过失造成的或对其生前有严重虐待行为造成,生存的一方无继承权。

  • 房屋拆迁程序是拆迁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具体体现,了解房屋拆迁流程会使我们对整个拆迁环节有一个概括性的把握。房屋拆迁程序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房屋拆迁程序一、拆迁实施程序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6、拆迁公告;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   拆迁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应使用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

      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交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 租房子时候,会签订相对应的房屋租赁合同,而出租方要注意一些事项,如要核实承租人、多回访承租者、物业费等的交付、房子尽量不租给短期租房者等等,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房屋租赁时出租方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核实承租人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括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了解租房者的工作、租房后居住人数等情况,最好到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二、多回访承租者房东要经常打电话询问租房者房屋的情况,并定期查看房屋的基本情况,排除有违法经营等情况,一旦发现所出租的房屋有什么异常,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三、物业费等的交付物业费、卫生费、水电费等费用由谁来交,要与物业公司或租户核实。四、房子尽量不租给短期租房者房东最好不要将房屋租给短期租房者,比如只租一两个月的人,如果确定要租给对方时必须要十分谨慎。出租房屋时尽量以半年为最短期限,并且房东对不知底细的人尽量不要透露个人太多...
  •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八大注意事项分别包括签订合同的主体、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前置审批的关注、明晰股权机构等。公司在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时,应当遵守《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时,也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

  •   社会发展,人的观念转变,离婚的人数也越来越多。离婚不仅是两个人的问题,也涉及到两个家庭还有孩子。离婚需要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免得日后的麻烦,有的人认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后的法律效力更高。因此,选择公证的人数也不在少数。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

      1.首先,必须是夫妻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必须夫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夫妻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重要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了。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夫妻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

      4.在没有调查清楚夫妻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请不要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朋友为了尽快解决离婚遇到的麻烦,往往没有弄清楚夫妻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就签订协议,这是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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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我们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生活中遇到棘手的事情,会想到用法律的方式来解决,而不是任由事态发展,比如说家庭子女为继承财产闹的矛盾,不去处理情况可能更糟,现在很多人会用协议的方式,来避免纠纷,那么房产继承协议怎么签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产继承协议怎么签订

      房屋继承协议

      为避免今后因住房问题产生矛盾,经姊妹六人共同商定,对位于********的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继承问题予以确定,达成了一致意见。特签订如下协议:

      1、位于********的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m2),为国企房改房,是以父亲的名义于1997年购买,购房费用由三弟(***)全额支付。现该房屋产权所有人是父亲,而此后父母一直与三弟的一家三口居住此房。

      2、父母分别于2008年和2000年相继去世,现房产部门要给该房办理房产证,经大家商量同意,该房屋由三弟(***)全...

  •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签订协议之前应该对双方之间的财产状况、婚姻状况和扶养能力等基本情况先有一个充分的了解,签订协议的时候要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公民生前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有关扶养、遗赠的协议,扶养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

      一、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1)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应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送给扶养人。

      (2)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

  •   在房产继承中,如果需要公证的可以办理公证,能够使继承过程能够更加顺利,但是随着我国民法典的颁布,如果存在多份遗嘱的,继承公证的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性,那么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房产继承公证注意事项。

      一、房产继承公证注意事项

      1、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

      2、 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二、公证继承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办理公证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等)(原外销房需公证);

      2、继承房屋则需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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