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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7 15:54:21 0人浏览

导读: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那么,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   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维系的时候,可以双方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可以约定离婚财产分配。但是协议离婚财产分配也要按照原则。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次,我们来看看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办法:

      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

  • 在婚姻家庭生活过程中,主要存在两个有关夫妻财产划分的协议:一个是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一个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
  • 两个人在一起会产生很多矛盾,如果不能化解矛盾反而是让矛盾越来越严重,就可能导致离婚的后果。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结婚两年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有几种?一、结婚两年离婚财产分配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之间的协商离婚,除了达成一致离婚的目的外,还有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孩子的抚养问题,通常会就约定达成的情况作出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时可按照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进行分割,但有部分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条款是无效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财产分割协议约定无效的条款有哪些。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
  •   走到离婚这一步,那就免不了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很多夫妻都是通过协议约定来分割财产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模板是怎样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证据怎么办?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模板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男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__。

      女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__。

      协议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市__路__小区__号__层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__方的共有份额归__方所有。

      2、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__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3、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

  •   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维系的时候,可以双方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可以约定离婚财产分配。但是协议离婚财产分配也要按照原则。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次,我们来看看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办法:

      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

  •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的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或胁迫的行为。

    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在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对于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下才有可能撤销原协议,否则法院将驳回诉讼请求。

    那哪些情况属于欺诈胁迫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

    以给公民及其近亲属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的,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可认定为胁迫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当双方抱着一种好聚好散的心态,对于所有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到婚姻登记机关拿到了离婚证书。而过后不久,又认为自己在财产问题可能受到了损失,反悔了。对于这种情况,反悔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这种起诉有一些限制,一是对于时间的限制,只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这个一年的时间是一个不变的期间,不允许中止、中断或延长;二是法院对于这种起诉不一定全部支持,法院将会对双方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的情况进行审查,查明是否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如果查明有以上情形的,法院则会支持原告一方的诉讼请求,反之则不会。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只要财产分割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财产分割协议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都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所以,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从法律上讲也是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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