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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要带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7 17:47:46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那么,民政局离婚要带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民政局离婚要带什么
  •   夫妻双方都不愿意继续维持婚姻的时候,就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民政局离婚要带什么呢?下面法律快车为你解答。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   去民政局离婚要带什么

      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以下几样材料:

      ①户口本、身份证。

      ②结婚证。

      ③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   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

      如果是两夫妻自己协议离婚,就拿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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