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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6 10:05:48 0人浏览

导读:

虽然国家发展建设需要征收土地进行开发项目,但是为了透明公开相关的征收信息,减少民众顾虑,在征收土地之前,需要公布征地的补偿标准。那么林地补偿标准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林地补偿标准
  •   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林地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林木补偿费

      1、防护林:以造林、培育(肥培管理、病虫防治、护林防火等,下同)全过程的投入加林木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时林地上的林木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1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计算。

      2、用材林:同防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4、特种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时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

  • 内蒙古使用林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是指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使用林地的,不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下面在本文整理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补偿标准第一条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森林资源,维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制定本标准。第二条本标准所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是指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一)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林地。(二)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第三条凡在内蒙古自...
  •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在城市化建设中有时候需要占用农民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拆迁后获得的补偿对于农民来说很重要。那么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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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偿:

      第三章 拆迁补偿和安置

      第十三条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第十五条 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

  • 在农村拆迁安置中宅基地面积一般会比房产证上面的要大,那么拆迁安置宅基地还是房产证上面的面积补偿。如果有房产证的按照房产证上面积补偿,没有房产证的按照宅基地补偿。下面为大家介绍下相关内容。一、拆迁按照宅基地还是房产证我国农村因为历史原因,很多房屋的证件手续不齐全,有的有房产证,有的只有村委会的一个批示,有的只有宅基地证,有的只有建设工程许可证,还有的什么都没有。一般来说,如果说房屋既有宅基地证,又有房产证,而且两个证记载的房屋面积不一致,那么应当以房产证记载的为准,因为房产证是在房屋建成后才能办理的证件,晚于宅基地证,也更能够反映房屋最后落成的具体面积。二、房屋拆迁补偿的基准因为宅基地是只对有享受资格的人才可以用来建房。如果不是那个村的村民,即使出了钱买了宅基地也是不合法的。所以农村房屋拆迁,原享受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可以要求取得对宅基地的补偿,而出钱买房的人只能取得对房屋的补偿。如果房屋补偿低...
  •   如果自留山被征用了,那么土地补偿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归谁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又归谁所有?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关于自留山土地补偿费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一、自留山的基本概念

      为了鼓励社员植树造林,在不影响集体林业发展的前提下,把一部分荒山划给社员作为自留山,是发展林业生产的一个重要措施。社员个体经营的自留山,是社会主义林业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其可以为社员自己通过植树造林及发展林牧业的方式提高社员的平台。

      二、自留山被征收应该得到哪些补偿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分别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各自计算方式如下: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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