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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理赔范围与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7 10:19:56 0人浏览

导读:

交强险理赔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交强险理赔范围与标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
交强险理赔范围与标准是什么
  •   交强险理赔范围与标准是什么?许多车主在购买车辆时,对其交强险并没多大在意,只听说是强制险必须要购买的,在事故发生后才发现其重要性。所以大家在购买车辆时一定要了解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及标准。

      交强险赔偿只是一个基本的保障,车友可以补充购买商业车险,获得更高水平保险保障。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标准限额条例,交强险理赔范围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部分情况是不...

  •   交强险顾名思义也是汽车的一种保险之一,所以每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它也可以对部分情况进行理赔,但是也是部分情况。有些情况下交强险是不会进行理赔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不属于交强险理赔范围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不属于交强险理赔范围有哪些

      交强险免赔(不予赔偿)范围 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财产,或在被保险人机动车上的财产;

      5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交强险与商业险区别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五点:

      一是赔偿原则不同。

      二是保障范围不同。

      三是具有强制性。

      四是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由此可见,交...

  • 如果企事业单位造成了交强险误工等行为,是需要赔付一定的金额作为补偿的。当然了,这个赔偿是需要按照法律上的标准进行的。那么,交强险误工费赔偿最高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交强险误工费赔偿最高标准(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二、理赔误工费计算标准: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
  •   车损险作为一种汽车商业保险,是大多数车主买车后都会考虑购买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那么车损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车损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1.地震不赔

      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在覆盖了大多数自然灾害之后,车险条款中也剔除了地震。一直以来,保险公司对地震险业务向来小心翼翼。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2.精神损失不赔

      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保险公司缺乏针对精神伤害的定损标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3.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不赔

      在上述情况下,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此外,如果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4.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

      在2005年的“麦莎”台风过后,这一点曾经引起不少纠纷。保...

  • ——吉林抚松法院判决宋光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发布时间:2009-12-11 09:16:33

    裁判要旨

    司机醉酒驾车造成第三人死亡,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被害人的死亡赔偿金。

    案情

      2008年1月14日,被告人宋光醉酒后驾驶吉F-42327号重型货车,将驾摩托车行驶的孟氏两兄弟撞倒,孟兄当场身亡,孟弟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宋光醉酒驾车中心实线越线行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孟氏两兄弟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及未戴安全头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宋光驾驶的肇事车辆于2007年12月21日在某保险公司抚松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交通事故发生时该车正在保险期内。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被害人亲属的死亡赔偿金5万元,但保险公司以司机醉酒驾车不属于垫付和赔偿范围为由拒绝赔偿。

    裁判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车损险赔偿限额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车主对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车损险赔偿限额如何确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车损险的赔偿限额以两块来确定:

      1、部分损失

      其赔偿额以对标的车进行合理修理必要的材料费和工时费进行确定;

      2、全部损失(即车辆没有修复价值)

      其赔偿额按照投保时的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进行比较,按照孰低原则(就是那个低选择那个),然后扣除折旧和残值后的金额予以计算。

      车损险的赔偿额度包括如下:

      保险公司会根据您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95%(其余部分为保险条款规定的免于赔偿部分)。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

  •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
  •   核心内容: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机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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