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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8 10:45:42 0人浏览

导读:

涉外婚姻,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婚姻。涉外婚姻法律问题主要涉及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问题。那么,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
  •   一、涉外婚姻登记事项:

      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推荐阅读:离婚手续办理

      二、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

      1、中国公民:(1)身份证和户口簿;(2)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再婚须另持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2、外国人:⑴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⑵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⑷外国人和外籍华人所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期限从公证之日起三个月有效;经我使、...

  •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那么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

      1、中国公民:

      (1)身份证和户口簿;

      (2)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再婚须另持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2、外国人:

      ⑴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⑵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⑷外国人和外籍华人所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期限从公证之日起三个月有效;经我使、领馆认证后来我国办理婚姻登记的期限,从认证之日起半...

  •   涉外婚姻登记所需材料

      一、涉外婚姻登记事项:

      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

      1、中国公民:(1)身份证和户口簿;(2)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再婚须另持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2、外国人:⑴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⑵**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⑷外国人和外籍华人所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期限从公证之日起三个月有效;经我使...

  •   一、涉外婚姻登记事项:

      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推荐阅读:离婚手续办理

      二、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

      1、中国公民:(1)身份证和户口簿;(2)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再婚须另持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2、外国人:⑴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⑵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⑷外国人和外籍华人所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期限从公证之日起三个月有效;经我使、...

  •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那么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的材料:

      1、中国公民:

      (1)身份证和户口簿;

      (2)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再婚须另持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2、外国人:

      ⑴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⑵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⑷外国人和外籍华人所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期限从公证之日起三个月有效;经我使、领馆认证后来我国办理婚姻登记的期限,从认证之日起半...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邵丽霞律师。

      1、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中国居民需提供: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外国人、外籍华人需提供: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

  •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那么关于涉外婚姻登记需交的材料有哪些?请看下文:一、涉外婚姻登记事项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二、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1、中国公民:(1)身份证和户口簿;(2)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再婚须另持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2、外国人:⑴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 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是什么?婚姻登记机关为涉外婚姻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一、初审初审是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初步审查,询问一些基本事实。二、受理(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因《声明书》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本人亲自签署,所以不能提前申领。(2)婚姻登记员监督并签名。三、审查(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3)查证结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吴国强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涉外婚姻离婚需要哪些证件”这一问题!

      一、如果是办理涉外离婚手续的国内一方公民,应携带: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如果是办理涉外离婚手续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三、如果是办理涉外离婚手续的华侨、外国人,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1、以上当事人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办完离婚登记后,以上当事人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以上便是对于办理涉外离婚手续所携带的资料的具体规定。

      以上是我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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