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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税的征收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0 11:23:40 0人浏览

导读: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那么,关于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
关于房产税的征收方式
  •   房产税是针对房产出租或出售而征收的一种税,这样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房价的畸高。那么关于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买卖、房产的转让等等,都是房产税收所规定需要缴纳的,那么房产税是一次性征收吗,房产税主要包括哪些税目,下面就一起来看看。一、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 购买房屋大家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很多朋友们在缴纳房产税的时候,可能并不太了解相关的政策,缴纳房产税的话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优惠减免政策,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房产税优惠减免政策有哪些?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一、房产税优惠减免政策有哪些《房产税暂行条例》和施行细则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署、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总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二、房产税征收对象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
  •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为: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征收对象为房屋。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   核心内容:对于城镇土地的税率是如何进行征收的呢?主要的概念有哪些要求、根据什么进行区分?根据条例,下文将会详细进行分析,法律快车小编下文与您一起探讨。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分级幅度税额。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规定如下: 1.大城市0.5元至10元; 2.中等城市0.4至8元; 3.小城市0.3元至6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至4元; 上述大、中、小城市是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城市规划条例》规定的标准划分的。其中,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在50万以上的,称为大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区人口在20万至50万的,称为中等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在20万以下的称为小城市。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法定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

  •   问题:我在某商场一楼买了一块带产权的商铺,出租给别人经营化妆品,这块场地没有棚,有自己装修时用板子搭的墙面,应算是铺面出租还是房屋出租?如何征收房产税?

      答:吉地税发[2006]42号文件规定:对商(市)场或其他纳税人将部分房屋整间出租,应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对未构成房屋的柜台、铺面、场地等出租的,仍按房产的原值征收房产税。

      提示:对您这种应属未构成房屋的铺面,是否属于房屋,请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判定,所谓“按房产的原值征收房产税”是指你用于经营的房屋(不属于出租情况下)要按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   像房地产的开发,工业厂房的建设都需要大量土地。房地产的开发需要大面积的土地涉及到的就是大宗商品土地的开发与使用,大宗商品土地的开发与利用也是离不开缴纳一定的大宗商品土地使用税,这是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前必须缴纳的税。但是这类土地的土地使用税该如何缴纳呢,有想了解的朋友,可以到本文做个深入的了解。

      一、大宗商品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财政部、国税总局近日已印发《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均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通知》规定,符合要求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且储存粮食、化肥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原油、...

  • 起诉当天不会冻结对方财产。因为当事人提起诉讼时,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若满足法院受理的要求,在法院受理后,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的,法院会立马冻结被告的资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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