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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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1-06-29
1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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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刑事犯罪的种类有: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其他犯罪。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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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的人会发现,刑法中的条文都是进行了归类的,也就是大家理解的刑事犯罪类型。那么刑事犯罪的类型到底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犯罪的类型: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具体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等 12 个罪名。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交通肇事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破坏交通设施罪。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刑法分则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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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在日常生活当中,犯罪率的提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威胁,对于违反法律的规章制度,都是属于犯罪行为,犯罪分为很多种,有一种是属于单位犯罪,接下来去学习一下这篇文章,2019年单位犯罪的类型是怎样的?希望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一、2019年单位犯罪的类型(一)危害国家安全罪(二)危害公共安全罪(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五)侵犯财产罪(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七)贪污贿赂罪二、单位犯罪处罚标准是什么?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在刑法理论上存在单罚制与双罚制之分。单罚制,又称为代罚制或者转嫁制,指在单位犯罪中只处罚单位中的个人或者只处罚单位本身。总之,在单位与个人之间只处罚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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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有着强大的管理体系,但是这也就避免不了会出现一些瑕疵,有些单位为了自己的利益就会进行行贿,以此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那么大家知道单位行贿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吗?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单位行贿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什么是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单位行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二、单位行贿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1、根据《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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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我国也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去遏制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有哪些特点?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呈现出团伙犯罪、暴力化、智能化等新特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1、团伙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从近几年的情况看,青少年犯罪有70%是团伙犯罪。由于青少年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有胆怯心理,总感觉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所以就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一轰而上,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合作。近几年来不断有青少年组成的带有封建帮会色彩和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团伙,主要是团伙盗窃、抢劫、近年来也不乏一些参加封建组织和黑社会类的犯罪2、向暴力型转化,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并且易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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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同的具体借贷行为有不同的定性和处理:1、对以下几种借贷行为应以挪用论处:行为人利用职权自批自借,或互批互借,或假名、冒名借贷,或由他人借款后又转归自己使用。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借贷行为具备挪用的主客观构成要件。2、对以下几种借贷行为,不能以挪用论处,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第一,对及时收回本息,未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一般可作违反财经纪律处理。因为这种情况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小,情节显著轻微,不宜以犯罪论处。第二,不能及时收回本息,虽采取了积极追讨措施,但仍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按玩忽职守罪论处。因为其主观上对造成的危害结果具有过失心理态度。第三,在办理借贷过程中,收受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应以受贿罪论处,因为这也是一种权钱交易的行为。第四,明知对方借款是用于走私等犯罪活动而予以借贷的应以走私等犯罪共犯论处,因为这是一种资助犯罪的行为。第五,内外勾结诈骗公款的,应以共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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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侵财犯罪是青少年犯罪中的一类,此类犯罪社会危害性大,且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我院自元月份以来,共受理侵财类犯罪5起17人,其中青少年侵财类犯罪3起11人,占了60%,且这3起都为暴力性抢劫犯罪,另外还有两起由于未到刑事责任年龄未予受理,一起是未成年的团伙盗窃,另一起是由于盗窃引起的故意杀人(实施者未满十四岁)。这些案件引起了我院的高度重视,针对侵财这一共性结合办案过程中了解到的一些情况,谈谈我的一些观点:一、犯罪特点1、从财物数额来看,金额小、次数多。青少年侵财犯罪相对于成年人的侵财犯罪有其特殊性。他们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但消费早熟,追求吃、喝、玩、乐,出入娱乐场所,大把花钱,造成低收入高消费的矛盾,他们侵财的目的就是为了上网、下馆子吃饭、抽烟等。2、从犯罪侵害的对象来看,多为在校学生、杂货店老板。这些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中多数辍学在家、无所事事,以前在校有过不良品行,有盗窃、寻衅滋事、敲诈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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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二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卫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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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相信我们在工作中都有听说,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么,挪用公款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欢迎阅读。
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形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其中包含三个要件:
一、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二、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三、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根据本条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具体可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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