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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商品有什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5 08:47:58 0人浏览

导读:

有一些黑心商家生产销售假冒产品,对社会对人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那么销售假冒商品有什么处罚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销售假冒商品有什么处罚
  •   有一些黑心商家生产销售假冒产品,对社会对人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那么销售假冒商品有什么处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销售假冒商品有什么处罚?

      1、民事责任请参阅如下规定: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

  • 正文:  [案情介绍]  蒋寅生系上海市民,1992年退休在家。因觉得闲在家里也是闲着,而且自己还不算老,故利用自己多年的积蓄开了一个小店,销售日用百货,没想到生意意外地兴隆。两年后,蒋寅生决定把生意做大点。1994年7月,开始批发零售兼营,兜里的钱越来越多,蒋寅生心中对钱的欲望也随口袋的鼓起而慢慢地膨胀,蒋开始进一些劣质商品,以次充好卖给顾客。  197年4、5月间,蒋寅生先后两次从广东峡山李光耀(另行处理)处购进假冒上海牙膏厂注册商标(上海联合利华牙膏有跟公司许可使用)的145克“中华牙膏” (系上海市著名商标)共177箱。加价后两次以每箱 151元或153元的价格,销售给湖南人王小兵(另行处理),销售金额人民币26883元,违法所得人民币3342元。蒋寅生还先后两次从浙江慈溪购进假冒上海家化联合公司注册商标的“六神花露水”共计则箱(其中195毫升大“六神花露水”690箱,小“六神花露...
  • 现在假冒各种名牌,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例层出不穷,严重的甚至触犯刑法。为什么这些商家甘愿铤而走险,赚取不义之财?一是利润空间巨大,二是法律意识淡薄。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认定及处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人的同意,故意假冒或使用与他人商标相近的商标混淆商品获取营利,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一、假冒注册商标的构成要件:犯罪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为了非法获取利益进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本罪。犯罪客体:违反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授权,侵犯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利,也侵犯了商标法的管理秩序。主观方面:属于故意犯罪,以生产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方式获取暴利。客观方面:实施了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假冒他人注册的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共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
  • 什么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新刑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犯罪是《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中增加的一种新犯罪,修改刑法时纳入刑法中。刑法原没有这种犯罪的规定,司法实践中,遇有这种情况,情节严重的依照假冒注册商标罪定量刑。为了严厉惩治这种犯罪行为,补充规定单位罪名,以便惩治那些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而销售明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这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1)犯罪主体是从事批发、供销、零售等经营活动个人或者单位。(2)犯罪客体是他人注册商标权。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与假冒注册商标者共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所有权。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犯罪人明知是假冒注册的商品而销售,坑害广大消费者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3)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
  •   假冒注册商标是指为达到冒充他人商品的目的而在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以及为实现该目的而实施的预备行为,那么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而且,这种行为日益增多并出现了一些新形式。面对日益严重化、复杂化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刑法作为商标法律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类行为的打击上却相当有限,这对于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次序极为不利。

  •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是指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那么,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处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冯××在明知他人提供给其的洗发水为假冒宝洁(中国)公司生产的飘柔、海飞丝、潘婷等品牌的情况下,先后七次向应××、谷××二人销售货值约150余万元人民币的假冒宝洁(中国)公司的飘柔、海飞丝、潘婷洗发水,从中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被告人应××、谷××在明知冯××提供给其的洗发水为假冒宝洁(中国)公司生产的飘柔、海飞丝、潘婷等品牌的洗发水的情况下,先后七次共同将冯××提供给其的货值约150余万元人民币的假冒宝洁(中国)公司生产的飘柔、海飞丝、潘婷等品牌的洗发水销售给日化产品经销商黄××,被告人应××、谷××从中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冯××、应××、谷××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决:一、被告人应××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二、被告人谷××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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