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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现在还能开具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8 13:49:19 0人浏览

导读:

很多公司或者房地产要求个人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来办理一些事宜,所谓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就是单身证明,以前是在婚姻登记处开具的。那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现在还能开具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现在还能开具吗
  •   很多公司或者房地产要求个人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来办理一些事宜,所谓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就是单身证明,以前是在婚姻登记处开具的。那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现在还能开具吗?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民函【2015】266号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了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经与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协商,现就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像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

  •   随着社会交往日趋频繁,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下简称《证明》)的人员数量日渐增多,《证明》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依法行政要求更加具体、明确。日前,省民政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的意见》通知。

      《意见》指出,申请出具《证明》的申请人,应当是本辖区域常住户口居民,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仅证明申请人出证时的婚姻状况,不设定有效期。申请出具《证明》,应当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二张,并填写《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

      申请人无法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委托人应当提供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二张、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并代为填写《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

  •   自2015年9月15日起,北京市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广州市民政局也表示,暂未收到相关通知,如有文件规定,将会按照规定落实。

      北京市民政局9月15日发布公告称,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的规定,自2015年9月15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即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北京市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民政部这一新规是否在广东即时生效?

      对此,南方日报记者向广东省民政厅和广州市民政局了解相关情况。广东省民政厅表示,民政部近日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广州市民政局也表示,暂未收到相关通知,如有文件规定,将会按照规定落实。在接到民政部通知之前,广州市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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