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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家属有误工费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3 10:30:20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汽车的全面普及,汽车数量变得越来越多,这伴随而来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就越来越大。交通事故发生了人身损害,这当然是要进行赔偿的。那么出车祸家属有误工费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出车祸家属有误工费吗
  • 车祸误工费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因车祸而产生人身损害,无法正常劳动导致其减少的收入,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但是受害人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其收入存在减少的情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等于误工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尹品华律师。

      1、如果收入减损,误工费就应赔偿。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并无认定60岁以上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规定。

      如果退休老人遭受人身损害,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势必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因无法劳动而减少收入。侵害人给受害人造成的劳动收入损失,是一种具体财产损害,依法应予赔偿。

      2、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误工费没有作出明确定义,但它显然是对受害人因伤而使劳动能力处于冻结期而导致的收入损失的赔偿,是一种对具体财产损害的赔偿。

      界定误工费应当充分认识两个因素,一是劳动能力,一是收入。

      因此,只要存在收入减损,无论年龄多大,都可以计算误工费。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案情

      2009年12月17日11时,胡明驾驶小轿车行驶在南昌市老福山立交桥下,由 南向北环行至东北角处时,由于交通秩序较混乱,胡明在变更车道时,未及时避让相关车道内的机动车辆,恰巧撞上了驾驶轻便摩托车的退休女职工李冰(时年61 岁),李冰被撞倒地受伤,两车也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李冰住院治疗了34天,共花去医疗费9200元。同时,李冰的伤残被评定为伤残九级,后续治疗费用需1500元。

      2010年2月23日,交警认定:胡明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冰负次要责任。事发时,该事故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第三者责任商业险金额为50万元,且投保了不计免赔率的第三者责任商业险。

      李冰系某厂退休职工,且有固定退休工资。由于双方因赔偿金额未能达成协议,故李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包括误工费6000元在内的总共7.8万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记者程呈整理)

      □断案...

  •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有着相应的伤亡或者是车辆的损坏的,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没有人员的受伤就是不需要进行相应的误工费赔付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人员没受伤需要赔付误工费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人员没受伤需要赔付误工费吗

      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的,是没有误工费赔偿的,只会对车辆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汽车的全面普及,汽车数量变得越来越多,这伴随而来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就越来越大。交通事故发生了人身损害,这当然是要进行赔偿的。那么对于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

      如果对方的车是属于营运类型的车,没人受伤也要赔偿误工费的,因为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费是要主要责任人赔偿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出租车误工费的标准应由当地出租车管理主管部门统管办出具证明,天数根据停留在维修站的时间,费用大概是:一天的份钱 当地平均工资(平均到天)=1...

  • 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
  •   交通事故导致人员的伤亡的情况下,是会有相关的赔偿金需要进行赔偿的,在赔偿金当中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就是误工费,也就是耽误他人工作的一个费用。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时间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时间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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