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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被告需要出庭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4 09:51:17 0人浏览

导读:

和诉讼案件有关的人,如原告、被告辩护人、证人、代理人或律师等到法庭。那么第二被告需要出庭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第二被告需要出庭吗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许振龙律师。

      依据《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规定,如果原告已经委托了律师,根据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律师是可以代替原告出庭的。但是,与身份关系相关的案件,必须双方当事人出庭,比如离婚纠纷里当事人本人必须出庭,即使委托了律师,也必须是同律师一起出庭。当然,如果对方当事人存在家暴等情形,需要开庭前和法官说明情况,法官会安排事先做谈话笔录,经法庭允许,正式开庭时由律师出庭即可。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由上可知,委托人不一定要出庭,只要写了委托协议以及写明了具体的委托事项就可以,除了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的话,有被委托人了,委托人还是要出庭的,其他的诉讼,委托人可以不出庭。

  •   昨日(19日)上午,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涉嫌打击陷害报复举报人致死一案,在芜湖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同时被诉涉嫌报复陷害的还有阜阳市颍泉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

      被告人张治安曾修建豪华办公楼而被称为“白宫书记”。因举报人李国富多次举报张治安经济问题,遭到报复陷害,后在监狱医院内非正常死亡。此外,张治安还涉嫌受贿350多万元。

      上午10时许,作为受害方代理人的三名律师因法庭对他们随身携带的电脑、手机等进行了无理由的搜查,因为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退出了庭审。

      昨晚8时,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

      ■ 检方指控

      检察机关诉称,2007年8月中旬,张治安收到他人转交的一封举报其有经济问题的举报信后,认为是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原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国福所为,由此产生报复李国福的意图。张治安要求时任颍泉区检...

  •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审理基本是一致的,那么刑事证人出庭需要申请吗?如何申请?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的制度与民事案件一样吗?下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刑事案件申请出庭作证是和民事案件一致的,民事案件明确规定除法定原因外,必须出庭作证,而刑事案件证人可以不出庭。

      一、 证人出庭需要控辩双方申请

      证人出庭作证是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真伪的一种直接有效形式,哪一方对证人证言有异议,哪一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均没有异议的,证人就没有必要出庭。

      法官在法庭上处于中立的地位,不是也不应是证人出庭作证的提出者。

      二、检察院起诉时应当移送出庭证人名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法院受理检察院的起诉应当审查是否附有证人、鉴定人名单;是否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起诉书应当附有被告人现在处所,证人、鉴定人、需要出庭的有专门知识...

  • 离婚被告一直不出庭的,不影响庭审的正常进行,法院可做出缺席审判。对于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确认符合离婚条件,就判决离婚,不符合就不会判决离婚,与被告是否缺席无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诉讼过程中,被告是需要到庭的。但是,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且向法院出具答辩状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话,可以不出席。

      注意,如果是起诉离婚开庭过程中,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法院是可以做缺席判决的,而被告则会丧失胜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在婚姻生活中,双方发生一些小争吵或者小矛盾是非常正常的,一般都能够好好解决,但是因此而要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如果纠纷比较大的话,还会闹上法庭。现实生活中,一方在起诉离婚之后,有些人因为不愿意离婚而拒绝到法院参加审理,那么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到庭吗?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到庭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一般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理由如下:

      1、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同意离婚以及财产的如何进行分割、债权债务如何进行分担。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能依法公正处理。

      法律依据:《民诉法》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

  •   昨日(19日)上午,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涉嫌打击陷害报复举报人致死一案,在芜湖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同时被诉涉嫌报复陷害的还有阜阳市颍泉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

      被告人张治安曾修建豪华办公楼而被称为“白宫书记”。因举报人李国富多次举报张治安经济问题,遭到报复陷害,后在监狱医院内非正常死亡。此外,张治安还涉嫌受贿350多万元。

      上午10时许,作为受害方代理人的三名律师因法庭对他们随身携带的电脑、手机等进行了无理由的搜查,因为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退出了庭审。

      昨晚8时,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

      ■ 检方指控

      检察机关诉称,2007年8月中旬,张治安收到他人转交的一封举报其有经济问题的举报信后,认为是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原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国福所为,由此产生报复李国福的意图。张治安要求时任颍泉区检...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许振龙律师。

      依据《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规定,如果原告已经委托了律师,根据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律师是可以代替原告出庭的。但是,与身份关系相关的案件,必须双方当事人出庭,比如离婚纠纷里当事人本人必须出庭,即使委托了律师,也必须是同律师一起出庭。当然,如果对方当事人存在家暴等情形,需要开庭前和法官说明情况,法官会安排事先做谈话笔录,经法庭允许,正式开庭时由律师出庭即可。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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