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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4 14:37:14 0人浏览

导读: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构成要件。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8条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这里的“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事务应忠诚尽力、忠实于公司,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冲突时,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不得将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他们必须为公司的利益善意地处理公司事务、处置其掌握的公司财产,其行使权力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公司的...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刑标准:犯本罪,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第一款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利用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主观要件,主观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   商业机密,又称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如果受到侵犯要受到处罚的,严重的会构成犯罪。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

      客观要件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 (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20 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以上就...

  •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那么,对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定罪量刑呢?笔者认为,应当把握两个要点。”第一点,要把握犯罪构成的要件...
  •   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呢?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来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有哪些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据此,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

      1、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

      2、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

      3、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

      4、商业秘密具有实用...

  • 笔者在代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经常会碰到涉嫌故意杀人罪和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同是实施一个打的行为,为何却区别巨大?对此,许多被告人家属很是困惑,特别是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容易混淆、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之间界限难定。笔者认为,其实从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与犯罪主观方面)来分析,特别是犯罪主观方面来看,区别起来并不难。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区别两者在犯罪客观方面都导致了被害人的伤害结果。关键在于犯罪主观方面的不同。故意伤害的主观方面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并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故意杀人未遂的主观方面则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被害人未死亡的原因是出乎犯罪嫌疑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两罪区别的关键在于犯罪主观方面是否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区别与上述故意伤害及故意杀人未遂类似,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在客观上都导致了被害人死亡。区别关键还是在主观方面。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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