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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票投资人能否自己认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4 17:30:07 0人浏览

导读: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票投资人能否自己认购?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票投资人能否自己认购
  • 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是公司发给股东的证明其所持股份的证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可以按票面金额发行,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一百二十七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转让出资根据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同时也规定了股东不可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其出资,但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方可。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可以转让,但必须受到严格的限制,之所以如此,这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重视股东之间的联系,具有人合公司的因素,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出资是不相同的。公司法通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经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得将自己出资的全部或者一部分转让给他人,不同意转让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
  •   在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一般情况下需要股东符合一定的人数,而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是否能够回购股东股权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能回购股东股权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有限责任公司能回购股东股权吗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初始章程约定,支付合理对价回购股东股权,且通过转让给其他股东等方式进行合理处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十五条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

  •   合伙和公司是我国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但是两者的区别也是比较明显的,实践中有人会有疑问:合伙企业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吗?开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流程怎么走?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伙企业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吗

      1、合伙企业不能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2、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即不为自然人也不为法人,而是非法人私营企业,所以不得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开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流程怎么...

  • 根据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同时也规定了股东不可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其出资,但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方可。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可以转让,但必须受到严格的限制,之所以如此,这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重视股东之间的联系,具有人合公司的因素,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出资是不相同的。公司法通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经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得将自己出资的全部或者一部分转让给他人,不同意转让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

  •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这里所体现的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股份平等的原则,即同股同权,而不是股东之间人与人的平等,即每人一票。所以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进行表决时行使的权利是以其持有股份多少来决定权利大小的,而不是以股东人数来计算的。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这里表明的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是采取由股东根据其所持股份多少,对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表示赞成或不赞成,最后以多数票形成肯定或否定的决议,股东大会的决议是一种共同行为。

      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分为两种,即普遍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是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的决议;特别决议,是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决议。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作为特别决议,也就是属于...

  •    核心内容: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证监会系统之一,由证券会主办,业界和媒体也把它称之为中国的“三板市场”。它是为了解决原NET、STAQ挂牌公司的股份流通问题所设。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产权交易所和地方产权交易所,它们是目前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的场所。下面由法律快车为您介绍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近三年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变化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成为主流  一般而言,所谓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主要为沪深主板市场,二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三板场外交易市场。在我国的中央决策层次已经定下了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积极探索和完善统一监管下的股份转让制度的政策。为了响应中央的号召,随后很多地方政府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制订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相关政策文件。不少证券公司、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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