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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5 17:22:08 0人浏览

导读:

现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实在是太多了,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不在少数,发生交通事故是需要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总会有一段时间是需要休息,不能加入工作学习的。对了已经工作的人来说,在索要赔偿时就会牵涉到误工费的问题。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变为您解答。

      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收入状况对应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

  •   交通损失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并不仅仅只有直接或间接的财产损失,与之伴随的,可能还有精神上的伤害。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多少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下的几点因素让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大家好,我是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没统一标准,由于各个地方统计数据不同,对于非机动车的赔偿标准,要依据具体的事故责任划分和统计数据,才能算出受害者可以获得的相应赔偿。首先,赔偿比例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事故责任。其次,赔偿项目,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则可主张以下赔偿项目:1、因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造成伤残的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若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3、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所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整容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 大家好,我是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没统一标准,由于各个地方统计数据不同,对于非机动车的赔偿标准,要依据具体的事故责任划分和统计数据,才能算出受害者可以获得的相应赔偿。首先,赔偿比例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事故责任。其次,赔偿项目,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则可主张以下赔偿项目:1、因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造成伤残的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若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3、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所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整容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   我们都知道日常生活与工作中,难免会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工伤,经过专业人员鉴定工伤后我们应该获得相应的赔偿。以下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交通事故受伤,另一种是工伤,对于肇事司机的赔偿与工伤赔偿,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是否可以呢?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

      1、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2、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3、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建立工伤保险关系,只要该单位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也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予以赔偿。换言之,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最近三年收入的,可以参照相近行业的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通常案由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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