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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驾驶证最多掉扣多少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8 16:20:58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可以说是我们生活中很常见的,对于这类型的案件大家关注比较多的是事后赔偿的问题了,那么交通事故驾驶证最多掉扣多少天?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交通事故驾驶证最多掉扣多少天
  • 目前我国法律中没有对交通事故扣留驾驶证的期限作出明确的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应当核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

    交通警察应当核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对在现场发现的交通肇事嫌疑人,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   现如今很多重大交通事故都是因为不清楚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然而了解正确的交通事故处理方法是避免二次交通事故以及及时获得救助就为有效的方法。那么,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车会扣几天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车一般扣多少天

    当事人自行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在某些特殊的情形下,建议应当先撤离现场,然后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交通事故车一般扣押时间不超过20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交通事故驾驶证一般来说是扣五天的。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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