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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婚约财产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8 08:59:02 0人浏览

导读:

婚约财产纠结是指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一方因特定原因而从对方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在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时,财产受损的一方请求对方退还财物而发生的纠纷。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什么是婚约财产纠纷
  • 同居纠纷常见的有哪些?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非法同居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泉州律师晋江律师石狮律师南安律师离婚婚姻家庭专业律师王金龙泉州离婚晋江离婚石狮离婚青阳离婚安海离婚陈埭离婚律师咨询电话泉州晋江石狮王金龙律师咨询电话 qq号码:1377640765地址:福建泉州晋江青阳市标(长途汽车站旁)婚约财产纠纷发表时间:2009-07-09 16:50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近年来,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婚约彩礼纠纷大量涌现,因为按此规定,婚约彩礼在一定条件下应予返还。为此,我们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制定了关于审理婚约彩礼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但问题是实践中围绕婚约关系产生的财产纠纷并非全是彩礼纠纷。比如建房款纠纷,也就是婚前男方没有新房,女方为使婚后建房有保障,特要求男方先拿出一笔钱由女方及其家属保管,并约定待婚后小两口建房时,女方及其家属便把该钱拿出来用于建房。为了...
  •   婚约财产纠纷

      近年来,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婚约彩礼纠纷大量涌现,因为按此规定,婚约彩礼在一定条件下应予返还。

      为此,我们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制定了关于审理婚约彩礼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但问题是实践中围绕婚约关系产生的财产纠纷并非全是彩礼纠纷。

      比如建房款纠纷,也就是婚前男方没有新房,女方为使婚后建房有保障,特要求男方先拿出一笔钱由女方及其家属保管,并约定待婚后小两口建房时,女方及其家属便把该钱拿出来用于建房。为了尽快完婚,男方大多数迫于无奈即交付了该笔款项。但由于种种原因,后来有些鸳鸯并没有走到一块,或虽然同居生活了一段时间,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有些虽已办理了登记却也由于结婚容易相处难而尚未等到建新房便劳燕分飞,于是,为这笔所谓建房款该不该返还的问题,男女及双方家庭常常就会发生纠纷。

      这笔款显然是因婚约而生,但显然又不是彩礼,在上述婚约没得到实现或双方虽结...

  • 同居纠纷常见的有哪些?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非法同居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处理婚约财产纠纷/2010-06-22 14:03:20/个人分类:婚姻课堂首先,对于这类案子,法院确定了一个案由即婚约财产纠纷。婚约财产纠纷主要是由于我国的民间习惯,订婚的男女往往会有一些财物的往来。婚约的解除,必将引起财产上的纠纷,虽然对于解除婚约无需通过法院解除,但是对于因婚约产生的财产,则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处理。我们律师在处理该类案件中,首先应当明确案件的主体。即哪些人可以作为被告或者原告。在现实社会中,往往男女订婚时,双方都没有一定的经济能力,都是通过父母进行,彩礼往往都交于女方的父母。所以在起诉时,尽可能将对方的父母作为共同的被告。这样如果法院判决后,执行上可以方便一些。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举证问题,即证明一方已将财产给付给对方的证据,对于该证据,往往其特殊的性质,不可能由收据或者其他书面凭证之...
  • 婚约财产纠纷的女方父母能否做为被告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权利义务具有特定性,谁享受的权力谁就有付出的义务。婚约财产的收受人一般都是女方,所以只能以女方作为被告。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处理

    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

      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在处理之前,应当作出如下理解:

      一、对“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范围不宜作狭义理解。虽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对双方具有实体法意义上的拘束力,但其财产部分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这也是法律未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不得凭此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原因。人民法院对此协议仍可以审查,不能将双方在协议中的约定绝对化,如果发现协议中有违法之处(如双方约定将他人财产或某淫秽物品为一方所有),法院仍可予以变更、撤销甚至追缴。现乙之诉讼标的虽有两项在协议中已作约定,但后来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又就此财产发生争议的,此财产仍应视为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人民法院应按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进行审理。

      二、将“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定义为离婚协议中未作过处理的财产无法律依据。目前,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因对财...

  • 同居纠纷常见的有哪些?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非法同居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李某同居财产纠纷上诉案件,提出上诉意见。(张如著作权所有人)民事上诉状上诉人:一审原告李,女,1990年1月13日出生,汉族,务农,住。电话: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张,男,1984年10月生,汉族,务农,住。电话:上诉人不服(2008)蒙民一初字第260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上诉请求:对(2008)蒙民一初字第26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进行改判。确认福田牌机动三轮一辆、25寸彩电一台、DVD一台、小天鹅洗衣机一台、红木椅子一套六把、方桌一个、被子13条、是上诉人的嫁妆,被上诉人应予返还事实和理由:1、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原告证据①是李叔的证言。李是护送李到张家举行仪式的亲历者,他目睹了仪式当天的全过程,他的证言有证明力。至于李是李贞贞的叔叔,亲属关系也并不亲密。李叔的证言可以通过李同村的且与李没有亲属关系的见证人的...
  • 离婚财产纠纷可以报警,但是因为离婚财产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接警后只能对双方进行协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纠纷,公安机关也会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离婚财产纠纷的避免可以在婚前协议财产归属,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或者各自所有,所在约定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符合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

  •   当男女双方谈婚论嫁的时候,往往都会涉及到财产方面,这个时候,是非常容易导致纠纷的。如果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导致了纠纷而被一方告上法庭时,你知道该如何为自己辩护吗?

      婚约财产纠纷的答辩状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张某男诉任某女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现被告任某根据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客观事实,提交答辩如下:

      1、原告声称与被告举行订婚仪式并向被告交付订婚彩礼,这根本不是客观事实,更不符合地方婚俗习惯,完全是原告为要回见面礼金而单方捏造事实。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13年2月7日相识,不久于2013年2月21日举行订婚仪式。原告索要财物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其诉称情况与客观事实完全不符,有悖于常理。

      第一、作为正常人的思维来讲,双方相识不到半月时间绝对不会发生订婚事实。原告之所以捏造双方发生订婚事实,是为了将交付给被告的见面礼金视为订婚彩礼,要求被告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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