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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8 17:38:17 0人浏览

导读: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
  •   在诉讼过程中,存在有人为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而以捏造事实的方法提起诉讼从而从中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这严重妨碍了司法的秩序,同时对他人的权益造成侵害,此行为构成了刑法所规定的虚假诉讼罪。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给大家介绍什么是虚假诉讼罪及虚假诉讼罪如何处罚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虚假诉讼罪及虚假诉讼罪如何处罚

      1、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客体要件是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客观要件是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3、主体要件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

  •   虚假诉讼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内容?2015年11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对虚假诉讼罪作了详细的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为您介绍虚假诉讼罪的犯罪构成知识。

      法条链接:《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

  • 下面我将针对虚假诉讼罪立案标准,做如下简单分析。

    虚假诉讼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规定的罪名,具体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虚假诉讼罪是结果犯,不是行为犯。不仅要有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还要有“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那么,如何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达到这个结果?

    主要有以下情形:

    1、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2、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3、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4、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5、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   报复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或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报复陷害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现代社会,很多国家公职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滥用职权罪,那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

  •   在我们的生活中,到处可以见到广告,如在大街上,或是在新闻电视上都可以看到,而有些广告会存在虚假的宣传,如果过分的虚假宣传就可能会涉及到犯罪。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虚假广告罪的犯罪主体?

      一、虚假广告罪的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所谓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所谓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主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所谓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所谓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本罪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

  • 被告人王某,女,汉族,19xx年9月1日生,某某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大学文化,系平安县第一中学英语教师,住平安县平安镇南村4号。2004年9月9日因涉嫌犯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被某某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取保候审。辩护人周小春,河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刘某某,男,汉族,19xx年8月26日生,某某省平安县人,大学文化,系平安县第一中学语文教师,住海东养路费征稽处家属院三单元一楼东。2004年9月9日因涉嫌犯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被某某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取保候审。辩护人高希程,河湟律师事务所律师。某某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以东检(2004)公诉字第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刘某某犯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于二OO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某某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指派检察员李玉珊、代理检察员赵永惠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刘某某及辩护人...
  • 犯虚开发票罪既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犯故意伤害罪的,肯定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了轻伤或重伤的结果,我们是可以提起刑事诉讼,对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那么故意伤害罪诉讼的时效是多久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短期诉讼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故意伤害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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