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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服刑期间保外就医算不算刑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8 17:39:09 0人浏览

导读:

保外就医属于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保外就医罪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的时间不计入执行刑期。换而言之,我国对身患严重疾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罪犯服刑期间保外就医算不算刑期
  • 下面我将针对服刑罪犯保外就医算刑期的问题,作简要分析如下:

    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根据现行有关规定,超过保外就医制度,执行中不计入执行刑期的情形,《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保外就医罪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的时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如前所述,由于监狱、公安机关不按时进行考察,致使保外就医罪犯超过保外就医期限的,显然不属这种情况。保外就医罪犯到期后既没有收监,又没有办理续保手续,可视为保外就医的继续状态,罪犯在超过保外就医期限的期间,只要不擅自外出,其超过保外就医期限的时间,就应计入执行刑期。

    法律依据:

    《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

  •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身患重病的罪犯是可以进行保外就医的。很多人都有疑问,保外就医算不算刑期?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亲属又有抚养条件的可以准许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3、身体多病或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适用保外就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4、 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 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

  •   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但是出现以下特殊情况,监外执行时间不能抵用刑期。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3款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监外执行时间与刑期的相抵计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

  • 下面我将针对服刑罪犯保外就医算刑期的问题,作简要分析如下:

    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根据现行有关规定,超过保外就医制度,执行中不计入执行刑期的情形,《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保外就医罪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的时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如前所述,由于监狱、公安机关不按时进行考察,致使保外就医罪犯超过保外就医期限的,显然不属这种情况。保外就医罪犯到期后既没有收监,又没有办理续保手续,可视为保外就医的继续状态,罪犯在超过保外就医期限的期间,只要不擅自外出,其超过保外就医期限的时间,就应计入执行刑期。

    法律依据:

    《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

  •   刑法对于有期徒刑有许多相关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是怎样规定的呢?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下面由法律快车刑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减刑的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的时间可以...

  • 假释考验期计入刑期。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因此,假释考验期计入刑期。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监外执行作为我国刑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很大的作用。很多人好奇,监外执行能不能冲抵刑期呢?如果算刑期如何计算呢?法律快车带着大家的疑问,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快来了解下吧,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但是出现以下特殊情况,监外执行时间不能抵用刑期。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3款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监外执行时间与刑期的相抵计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刑...

  •   犯罪份子在服刑的时候,如果有立功情节的话,也是可以依法进行减刑的,但是要如何进行立功呢。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服刑期间怎么立功减刑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服刑期间怎么立功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是立功。因此,构成立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时间

      立功的时间是指立功表现发生的时间。立功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人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其归案以后判决宣告以前。立功的时间是量刑阶段的立功与行刑阶段的立功的主要区别。行刑阶段的立功,是指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立功表现,具有立功表现的,可以获得减刑。而作为量刑制度的立功,是一种发生在量刑阶段的立功,是判决宣告前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情形,因此它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2、表现

     ...

  • 先来看一则实际案例:服刑人员周某,1991年因抢劫、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1994年因脱逃被加刑一年,1994年又因脱逃被加刑一年,2000年获减刑八个月,2002年2月被假释。2003年11月,周某在假释期间因抢劫被刑事拘留,一审被判死刑。就该案来看,周某在服刑期间两次脱逃加刑,说明其在改造过程中并没有深挖犯罪根源、认罪服法,其犯罪恶习仍很深,却被予以假释,最终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的后果。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假释的限制对象仅仅是累犯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结合上述案例,笔者认为假释的适用条件中应增加一条,即服刑期间又犯罪的不得假释。

    首先,与刑法规定的累犯来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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