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房地产法> 公租房可以再出租吗

公租房可以再出租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9 14:29:06 0人浏览

导读: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么公租房可以再出租吗?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公租房可以再出租吗
  • 安置房可以出租。安置房购买满5年,且完全取得产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不管是租房还是转租与他人签订协议合同是必要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最新出租房房屋转租和装修协议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一、最新出租房房屋转租和装修协议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写出水电费、宽带网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哪方支付。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话,签合同时需要房东亲自来签,若不然,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
  • ——原告姚某诉被告孙某、第三人刘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正文】

      一、基本案情

      雷某与张某系夫妻,张某原为凯美公司法定代表人,二人于2002年9月购买兰田步行街4-B号楼201号、301号房屋。2005年10月29日,张某以凯美公司名义与被告孙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上述房屋租赁给被告,租赁期限3年,自2005年11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租赁费每年2万元。合同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上述合同签订后,凯美公司将约定的房屋交付被告孙某使用,孙某分三次支付房屋租赁费6万元。

      推荐阅读:

      逾期交房 可解除购房合同

      房产纠纷可以怎么解决?

      房产证纠纷怎么处理

      2007年1月6日,雷某因拖欠原告姚某借款,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雷某将上述房屋租赁给原告,租赁期限20年,雷某以所欠原告借款本息224950元折抵全部租赁费...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