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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一般关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8 14:26:10 0人浏览

导读: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那么看守所一般关多久?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看守所一般关多久
  •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超过七天(共一个月零七天)。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不超过一个半月。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共九个半月零七天)。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共十二个半月零七天)。检察院起诉后,案件审理中,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间为一个月(共十六个半月零七天)。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共十七个半月零七天)。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

  •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   一般我们称未进行判刑的犯罪嫌疑人为未决犯,未决犯是关在看守所中的,具体要在看守所内关多久呢。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看守所未决犯要关多久呢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看守所未决犯要关多久呢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已决犯,看守所监管最多不超过1年;而对于未决犯,尚未规定出具体的最长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看守所羁押的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没有规定明确的期限,要受到调查取证时间、移交时间、判决时间以及是否上诉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无法明确说出最长期限,但是可以明确一点,羁押期是可...

  •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只要是按照规定的,就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没有具体探视的时间规定。另外,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其他规定1、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批捕后判刑的期限。从批捕到判刑应当经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然而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逮捕羁押的最长期限分为:

    1、一般情形下不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经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

    2、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批准后可延长二个月;

    3、案件特别重大复杂的,报批准后可延期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   被刑事拘留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保释:(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如果侦查需要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但是有时候也会出现超期羁押或者是一直羁押不处理的案子,为了司法公正,我国也规定了羁押的期限。那么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条件有哪些

      1、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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