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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8 14:51:14 0人浏览

导读:

信托财产的性质有哪些信托是一种为他人利益而转移财产并加以管理的制度。那么什么是信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什么是信托
  • 一、信托财产的性质有哪些信托是一种为他人利益而转移财产并加以管理的制度。信托财产作为其载体,具有下列特征:1.转让性信托的成立,以信托财产由信托人转移给受托人为前提条件。因此,信托财产的首要特征是转让性,即信托财产必须是为信托人独立支配的可以转让的财产。信托财产的转让性,首先要求信托财产在信托行为成立时必须客观存在。如果在要设立信托时,信托财产尚不存在或仅属于信托人希望或期待可取得的财产,则该信托无法设立。其次,要求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必须属于信托人所有。如果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虽然客观存在,但不属于信托人所有,则因信托人对该财产不享有处分权而无权将其转移给受托人,信托无由成立。第三,信托财产的转让性要求凡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流通的财产,都不能成为信托财产。2.物上替代性物上替代性是指任何信托财产在信托终了前,不论其物质形态如何变换,均属于信托财产。例如,如在信托设立时信托财产为不动产,后...
  • 什么是信托?

    通俗地讲,因信任而托付财产,就是信托。

    即可以认为:信任 + 托付财产 = 信托。其中:信任是信托的前提,托付财产是信托的实质。

    这里,托付财产的基本模式是利益与责任相互分离的三方关系:委托人把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而管理财产。参见下边的简易图:

    screen.width-550)this.style.width=screen.width-550;">

    注:在我国,通常认为“信任委托”=“信托”,或者“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信托”。虽然这大体上反映了信托的一些特征,但也容易使“信托”与委托代理等制度混淆。因此,信托法律网用“托付”一词来概括信托的核心。另外,虽然信托的基本结构相对简单,但可以衍生或组合出千变万化的新结构,而且还有很多特殊情形,这里不再赘述,留待其他场合详加讨论。

    我们周围存在的信托远比我们看...

  • 信托是什么? 一个不易说清楚说透彻的问题。

    最简单地讲,信托就是一种财产转移或管理的设计(或手段)。它作为一种严格受法律保障的财产管理制度,通过基本的三方关系(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来更安全、更高效地转移或管理财产,从而满足人们在处置财产方面的不同需求。

    我国《信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www.trustlaws.net)推荐:通常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信托目的(包括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而管理或处分该财产的行为。(注:通常的“信托”不包括回归信托、拟...

  •   私募股权基金是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主要包括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或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两种。追求的不是股权收益,而是通过上市、管理层收购和并购等股权转让路径出售股权而获利。下面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什么吧。

      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对象范围相对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对象都是资金实力雄厚、资本构成质量较高的机构或个人,这使得其募集的资金在质量和数量上不一定亚于公募基金。可以是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是机构投资者。

      一般而言,私募股权基金中有一支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市场运作经验,能够帮助企业制定适应市场需求的发展战略,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进行改进。但是,私募股权投资者仅仅以参与企业管理,而不以控制企业为目的。

  •   我们应该都有听过信托这个词,但是可能并不是特别了解,其实就是委托人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受托人,然后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或处分。那么信托财产的条件是什么?信托财产的分类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依据信托意图而管理和支配的财产;信托的构成要素之一。依信托法规则,信托财产须为特定化的和现实存在的财产;它可由不动产、股票、公债、抵押契据、保险单、银行存款等构成,但非财产性合同权利不能作为信托财产。

      二、信托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信托财产是信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管理或处分的财产。由于各国的信托法均未对信托财产的条件作整体意义上的限制性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凡是具有财产价值的东西,不论其采取何种存在形式,原则上均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如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和债权...

  • 回答:

    契约信托或合同信托,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契约或合同而成立的信托。

    契约信托或合同信托体现了信托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或者说一致的意思表示。信托法律网提示,这种合意(或一致意思表示)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通过签订合同等而成立的,与受益人并无直接关系。(trustlaws.net)

    从法律适用的角度讲,契约信托或合同信托不仅适用《信托法》等相关的信托法律法规,也适用《合同法》等相关的合同法律法规。信托法律网提示,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契约信托(或合同信托)有所不同,例如对书面与口头等形式要件的不同规定。

  •   随着保险法越来越完善,为保障自身的权益,许多人都选择购买保险,保险除了保障人身安全外,还可以用于投资理财,那么,什么是人寿保险信托?人寿保险信托的适用形式是怎样的?人寿保险信托有什么好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人寿保险信托

      人寿保险信托(Life Insurance Trust),是以保险金或人寿保险单作为信托财产,由委托人(一般为投保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人寿保险信托合同,保险公司将保险赔款或满期保险金交付于受托人,由受托人依信托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并于信托期间终止时,将信托资产及运作收益交付信托受益人

      二、人寿保险信托的适用形式

      人寿保险与信托相结合主要有以下几种适用形式。

      1、以信托财产支付保险费,但保险金不成立信托财产。在这种方式下,投保人把足以产生支付给保险公司保险费的财产,转移给受托人成立信托,然后再由受托人依照投保人的意思,按期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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