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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9 16:38:16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么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   造成交通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对于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交管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那么造成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造成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根据《道路处理办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具体规定如下:

      (1)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证。

      (2)造成重大事故,负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4)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

  • 交通事故逃逸行政处罚:交通事故逃逸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现代社会的发展导致汽车也不再是一样稀奇货物了,在现代基本上每个家庭中都会拥有一辆汽车。但是汽车多了与之相应的交通违章等的事故也多了起来。今天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学习一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简易程序

      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根据《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将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第十二条,执...

  • 核心提示:广州交通处罚新规定即《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该《规定》规定了不予处罚、应当依法从轻、依法减轻处罚和应当从重处罚等几种处罚情形。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合理行政,保护交通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交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广州市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综合考虑违法情节、违法手段、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对拟适用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进行综合裁量的权限。第四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
  •   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多了解法律,多学习法律,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识是很有必要的,所以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行政处罚的设定形式有哪些。了解了这些重要的法律知识,我们在生活中,可以避免处罚法律,了解到了法律的严格,才会保持对法律的敬畏。

      行政处罚的设定形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但是行政机关也并不自然地就享有行政处罚权。而非行政机关在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也可以成为行政处罚主体。

      第一,通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某一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这种形式是设定行政处罚主体的主要形式。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治安行政处罚权授予公安机关。

      第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非行政机关对某项具体事务享有行政处罚权。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第三,法律、法规、规...

  •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那么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呢?行政处罚听证范围又有哪些呢?听证程序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详细讲述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相关内容。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听证适用的范围

      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4、吊销许可...

  •   用人单位行政处罚有哪些情形?法律快车小编将带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熟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范围,视情形对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熟记于心再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吧!

      一、什么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行政处罚则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它的作出,表明该行政违法案件已被处理完毕。如没收财物,它表达了行政主体对该财物的最终处理。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为前提。

      二、用人单位行政处罚有哪些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

  •   当我们犯了错误就会受到处罚,小的错误可以被原谅,但是违反法律法规的重大问题就需要受到法制法规的惩罚,只有得到了应有的处罚,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才能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下面与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行政处罚的原则主要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主要有哪些

      (一)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处罚依据是法定的;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二)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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