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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9 17:39:11 0人浏览

导读:

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某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那么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
  • 公司向个人借款是属于民间借贷吗?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相当于银行同期的那部分利率可以在税前扣除.超出部分不可以.那么在平时作帐时超出部分也可以入财务费用,只是报企业所得税时要将这部分作为纳税调增项,对吗?是的.如果个人没有地税局代开的发票,而是自己写的一个收条可以入帐吗?有人说只要我公司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他自己开的收条也就可以入帐,对吗?是的.个人只要求交个人所得税.

  •   企业在扩大经营或者因其他需求时,如果申请不到银行贷款,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如果可以,那么个人借款给企业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一、企业可以向个人借款么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4、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还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用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4倍之内的利息,依法受法...

  • 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以及投资活动,就需要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筹资是企业进行一系列经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可以从不同渠道取得所需资金,而不同的筹资渠道和不同的筹资方式组合,都存在一定的资金成本,将给企业带来不同的预期收益,也将使企业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在筹资过程中开展税收筹划研究,将有助于企业在有效抑制税负的同时,实现预期所有者权益最大化目标。企业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通常可以分为从银行取得长期借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融资租赁以及利用企业的保留盈余等。一般而言,企业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租赁租金的支出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作为一项费用扣除,而股息支出则不能在税前扣除,只能在企业的税后利润中开支。这样,如果仅从节税的角度考虑,向金融机构借款和企业之间的相互融资优于企业自我积累资金和向社会筹资。企业相互之间在合法范围内提高利息支付可以冲减企业利润,从而减轻应纳税所得...

  • 借款的利息应当如何确定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及资金供求关系,一般在一定时期内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作出规定。目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为法定利率,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变动。法定利率的公布、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以法定利率为基础自行确定的利率为浮动利率。加收利息的幅度、范围和条件,也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

    为了防止贷款人高利放贷,扰乱国家的金融秩序,加重借款人的负担,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也就是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率在一定限度内可以高于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但对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高利率法律不予保护。 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   【个人债务担保】个人借款 公司担保无效

      刘阳任某公司董事长期间,因个人经商所需,向魏某借款10万元,公司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盖章。因刘阳未能按约还款,魏某诉至法院,要求刘阳归还借款并由刘阳任职的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阳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利用职务之便让本公司为其个人债务进行担保,违反法律规定,确认该保证合同无效。公司对造成保证合同无效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刘阳偿还魏某借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万元。

      ★法理评析★

      我国《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60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

  •   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吗

      企业间借款是指无金融经营权的两个企业之间互相拆借资金的民事行为。关于企业借贷合同效力《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货币借贷是一种金融业务,其稳定关系到一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只能由国家指定的金融机构专营,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贷历来为我国法律所禁止。长期以来,司法实务中对企业间借款合同是一概否定其效力的,即认为企业间借款合同非法,应归于无效。关于企业借贷利息处理。对企业之间非法借贷纠纷案件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只返还本金,不计利息。并且,对自合同约定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当事人已取得的利息或约定但尚未取得的利息全部予以追缴。

  •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

  • 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因此,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但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   有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周转困难,因此希望向个人借款。这个时候可能会疑惑,公司可以向个人借款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4、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还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用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4倍之内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护,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可以向个人借款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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