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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婚史是否违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8 17:09:23 0人浏览

导读:

刻意隐瞒婚史属于不当与过错行为,违反了夫妻相互忠诚的法定原则,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承担什么定处罚的法律责任,但相对人要追究时会有民事法律的责任后果。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隐瞒婚史是否违法
  •   核心提示:隐瞒婚姻史,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的情节,所以当事人不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或申请撤销婚姻关系。

      一方隐瞒婚姻史,另一方在婚后不久发现的,能否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隐瞒婚姻史,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的情节,所以当事人不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或申请撤销婚姻关系,隐瞒婚姻史,对一方伤害巨大,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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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丽施律师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代表顾问单位进行谈判或以诉讼方式处理民商事纠纷;为公司合同的签订提供起草和审查的法律服务,为公司的专项法律事务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法律意见,积累了相当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真正及时、全面的向客户提示法律风险的存在和为客户提供周详的预防风险的法律方案,协助客户更快、更好的实现其...

  • 婚前隐瞒病史会影响婚姻的效力。如果婚前得的疾病是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那么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如果不是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对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案情梗概]

      林某与杨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发生关系。期间,林某与他人交往并怀孕。不久,林某与杨某登记结婚,六个月后林某生育一男孩。婚后林某并未与其情人断绝关系,直至事情败露。后林某以夫妻之间没有建立起好的夫妻感情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与杨某离婚,依法分割财产,孩子自己抚养,杨某承担抚养费。答辩期间,杨某以林某怀有他子嗣与自己结婚给其造成了精神损害为由提出反诉,要求与林某离婚,林某独自抚养孩子并赔偿其精神损失5000元。

      [法案评析]

      关于该案的定性及其法律适用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有人认为该婚姻是有效的,原因是杨某与林某之间的婚姻关系虽然并不符合《婚姻法》所明确规定的五种无效婚姻的情形,但《婚姻法》也未明确规定此类行为属于有效的或是可撤销婚姻的行为。故根据特别法无明文规定时适用一般法的法理学原理,杨某与林某的婚姻关系的认定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本案中,林某隐瞒真相,怀他人子嗣与杨某结婚...

  • 如果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另一方有充分证据证明,那么这种婚姻属于骗婚。骗婚指的是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情况,债务纠纷、性取向、家庭情况、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等,而故意与对方结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结婚后得精神病可以离婚,但是不能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主体必须双方都满足是完全民事行为人。因此一方是精神病人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只能想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   核心提示:隐瞒婚姻史,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的情节,所以当事人不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或申请撤销婚姻关系。

      一方隐瞒婚姻史,另一方在婚后不久发现的,能否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隐瞒婚姻史,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的情节,所以当事人不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或申请撤销婚姻关系,隐瞒婚姻史,对一方伤害巨大,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更多详情可进入律师主页【杨丽施律师主页】

      杨丽施律师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代表顾问单位进行谈判或以诉讼方式处理民商事纠纷;为公司合同的签订提供起草和审查的法律服务,为公司的专项法律事务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法律意见,积累了相当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真正及时、全面的向客户提示法律风险的存在和为客户提供周详的预防风险的法律方案,协助客户更快、更好的实现其...

  •   男方隐瞒妻子为女友买房,女友是否构成不当得利?昨天下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记者通报,该院审理了一宗案件,终审判决女友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妻子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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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4月7日,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准予阿勇与阿芸离婚,同时确认阿勇购买房屋的25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阿勇必须支付12.5万元给妻子阿芸。

      一审宣判后,男女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03年9月20日,中山市中级法院对这宗离婚官司作出终审判决:确认阿勇应向阿芸支付14万元,但男方并没有完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阿芸向中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2005年3月1日,阿芸收到男方给付的5.6万多元,但是,尚有6.8万多元没...

  •   现年31岁的胡女士,因丈夫陈先生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且在公众场合情绪失控打了胡女士,导致胡女士数次诉至法院,要求与陈先生离婚。闸北区法院日前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2008年1月,胡女士与陈先生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08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胡女士和陈先生因经济及家庭琐事产生隔阂。2010年6月,胡女士独自离家,胡女士、陈先生携女分居至今。婚后,陈先生多次因患精神疾病住院治疗。2010年10月,胡女士曾起诉离婚,后撤诉。2011年12月,胡女士又起诉离婚,后撤诉。

      审理中,胡女士指出,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可,2009年2月,对方突发精神分裂症进入区精神卫生中心治疗,自己才知晓对方初次发病在2007年,对方婚前隐瞒了病史。2009年3月对方出院。2010年1月,对方开始不服药,2010年1月,自己与对方口头协议离婚,分割了双方的存款、首饰等财产,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此后,女儿随对方生活,...

  •   核心内容:事实婚姻是否有可能会构成重婚罪?关于法律不保护事实婚姻的说法,应如何理解?事实婚姻法律是否真的一概不予保护?法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快车编辑将根据法律对重婚罪的规定,为您一一解答上述疑问。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对重婚罪的界定,据此,重婚罪有两种情况,是本人无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名副其实的重婚,对本人来说并不构成重婚,但因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成为重婚罪的共犯。

      当然,相婚者在不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之结婚并不构成重婚。

      坚持对包括双重事实婚姻在内的各类事实婚姻均应治罪的认识,现阶段还有其实情考虑:其一,事实婚姻在广大农村还是较普遍的现象,尤其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边远山区,事实婚姻占有很高的比例。事实重婚是败坏社会风尚的最严重的污染之一,如果法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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