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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8 15:07:16 0人浏览

导读:

法律并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一般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交通事故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 交通事故一般是由受害人自行垫付,然后向肇事方进行追偿。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方补充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交通事故医疗费垫付

    在上海有一王姓家长来电称,小孩在骑车时被一辆工程车撞倒,现需要载肢.实在无能力支付.而肇事者至今分未付医药费。目前家属无力支付,本案主要涉及交通事故医疗费的垫付问题。 为了保障受害人能够得到有效及时的冶疗.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交通安全法》,首先作出了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规定.但是并非只要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就会垫付抢救费用,而是当法定情形出现时保险公司才予以垫付。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能先垫付医疗费

       陈先生现在很着急,本来自己正常行驶时与一辆三轮车相撞,在对方负全责的情况下,交警还要他先垫付医疗费。

       几日前,陈先生开车在西罗园附近正常行驶。突然,一辆三轮车从一个小胡同里冲出来,陈先生躲闪不及,把三轮车连车带人撞了出去。骑三轮的人受轻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事故发生后,交警按照规定将陈先生的车扣下,并对事故作出初步认定:三轮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三轮车一方要求陈先生垫付治疗费用,交警也告知陈先生,按照新交法的有关规定,他有垫付三轮车一方医疗费的责任。

       律师观点:可以先找保险公司

       首信律师事务所的孙勇律师认为,根据新交法和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有在保险赔偿限额内先行垫付的责任。孙勇律师建议陈先生,可以要求交警队向保险公司开具先行垫付的证明,陈先生可以拿着证明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先行垫付,如果保险...

  •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有着相应的伤亡或者是车辆的损坏的,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没有人员的受伤就是不需要进行相应的误工费赔付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人员没受伤需要赔付误工费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人员没受伤需要赔付误工费吗

      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的,是没有误工费赔偿的,只会对车辆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

  • 问:

    我有一朋友,因工作办事与同事途中遇交通事故(朋友坐在自行车后座,他的同事骑车),被一辆小货车从后面撞上,非常严重(全部内伤),现康复出院。交通事故认定已出机动车和骑自行车各占50%责任。我的朋友没有责任,伤残认定为9级。现在法院正在审理中。 问题: 1、由于朋友的骑车同事占50%责任,那么有50%的赔偿因该由他的同事负责,但是他的也是打工的,可能无能力支付,那么可否申请由他的公司承担骑车同时应该赔偿部分(具体应怎样申请和程序)? 2、由于因公事外出,那么同样也属于工伤,那么应怎样申请工伤赔偿? 3、工伤赔偿的标准怎样计算?是否就是与法院判决交通事故赔偿相同的?如果不是因该有哪些项目? 4、由于住院期间机动车主已经承担了医疗费用,工伤赔偿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医疗费用?答:1、如果发生事故是属于职务行为,可以起诉单位,对方有保显得也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2、工伤到劳动局申请; 3、看一下《工伤保...
  •   凡是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责的一方,经交警对责任的认定初步,或是已经作出了认定后,就应该有义务作行为无责方垫付部分费用,以利于事故的善后处理。尤其是对于造成了人身伤害的事故,作为交强险的一万元的医疗费用,只要是责任方提出要求,保险公司都是会同意,在大多数案子中垫付前期的费用的。

      一般来说有两种情况:

      1、定损金额在2000元以内,属于快速理赔范围之内,如果责任方负责定损的保险公司理赔员不需要对方提供维修车辆后所开具的修车发票就可以给予赔款的。那么责任方就可以把维修车辆的费用直接交给受损车辆的驾驶员。

      2、维修车辆费用如果超出2000元的范围,如果数额巨大的话,责任方也有责任垫付维修费。通常是受损车辆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待车辆修好后,提走车辆时把修车费用直接交给维修车辆的4S店就可以了!保险公司理赔员在电脑里成功接收到4S店的反馈,确认修理完毕,就会把维修车辆的垫付费用直接存入之前留...

  • 车祸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
  •   在我国大多数的交通事故中,都是有着相关的人身财产的损失的,对于人身赔偿以及财产赔偿是有着不同的赔偿范围标准的,因为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法律地位的主体,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怎么赔偿伤者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交通事故怎么赔偿伤者

      在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上,确定赔偿项目、数额。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法律咨询

      上周六我骑电动车上班途中撞到一个骑自行车的人,当时也没报警,我说带她去医院她也没去,只是要了我的电话号码和公司地址,现在我听说那人要来找我,我该怎么办?如果她在我公...

  • 很多受害者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首先要先在医院接受治疗,所以也就没有办法在第一时间追究肇事方的责任,想治疗结束后再主张赔偿,但又害怕错过了追究时间,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期是多久?接下来就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期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侵害的,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财产损失二年,人身伤害一年。二、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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