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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转让股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8 16:27:20 0人浏览

导读:

公司股权转让可以对外转让给外部投资者,也可以转让给内部股东。一般情况下,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
无偿转让股权
  • 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并进行工商变更手续。股权转让可以转让给内部股东,也可以转让给外部投资者.在没有获得公司股东的同意下对外无偿转让股权,容易导致内部股东行使对该转让行为的撤销权,从而导致该转让行为被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可以无偿转让。但是转让的人为自然人的需要交纳个税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零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下面针对公司股权是否可以无偿转让的问题,我做出以下回答。

    从我国《公司法》中对于股权性质的规定可以看出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必须缴纳相关的税费并进行工商变更。双方当事人在股权转让时,可以选择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也可以签订有偿股权转让协议。实践中,尤其许多处于初创期的企业,由于缺乏法律风险防控意识,股东在处分股份时,出于自觉或不自觉的原因,通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明确约定了股权交易的价格为“零元”,但又并未明确表示该股权处分的性质是转让还是赠与,这就给事后法律纠纷留下了隐患,可能损害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虽然从结果来看,赠与和无偿转让所表达的意思是差不多的,但是从法律层面上讲,两者的性质存在很大的差别。所以在股权转让时,应当更加注意在协议中表明该股权是赠与还是转让。

  • 下面针对公司股权是否可以无偿转让的问题,我做出以下回答。

    从我国《公司法》中对于股权性质的规定可以看出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必须缴纳相关的税费并进行工商变更。双方当事人在股权转让时,可以选择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也可以签订有偿股权转让协议。实践中,尤其许多处于初创期的企业,由于缺乏法律风险防控意识,股东在处分股份时,出于自觉或不自觉的原因,通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明确约定了股权交易的价格为“零元”,但又并未明确表示该股权处分的性质是转让还是赠与,这就给事后法律纠纷留下了隐患,可能损害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虽然从结果来看,赠与和无偿转让所表达的意思是差不多的,但是从法律层面上讲,两者的性质存在很大的差别。所以在股权转让时,应当更加注意在协议中表明该股权是赠与还是转让。

  •   股权质押类产品和股权投资类产品的主要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下三个方面:

      概念:股权质押类产品本质上属于信贷资产类产品(融资),股权质押只是这类产品的担保形式;而股权投资类产品是指将募集资金投资到股权或收益权当中的产品。

      风险:股权质押类产品的风险包括企业信用风险、因利率变化而导致的再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一般来说本金得到保障的可能性大于后者;而股权投资类产品的风险主要来自企业回购能力的高低。

      担保方式:信贷类产品的担保方式除了股权质押外,还包括政府担保、企业担保、收益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而股权投资类产品的担保方式本身就包括了股权质押。

  •   在公司运行的过程中,股权转让的情形虽然不算十分普遍,但也并不少见。股权转让并不只是会以交易形式出现,有时候也会出现赠与的情况。那么,股权赠与公证要怎么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带齐相关材料去公证处公证即可。

      办理股权赠与公证,需要准备好下列材料:

      (1)股权赠与人和股权受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股权赠与合同或赠与书或受赠书(草本);

      (3)股权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4)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由于股权赠与的特殊性,还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4)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

      以上就是对股权赠与公证要怎么做的回答,谢谢阅读!

  • 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

    国偿无无权市关权偿关有转国股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管理,明确税收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现就有关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推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而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暂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二、对不属于第一条所述情况的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计税依据为转让股份的面值,税率为千分之4.三、凡属于第一条

  • 股权质押后,还可以分红。分红的权利属于质权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由出质人分取红利。分红一般是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实购的股份份额来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

  • 1、个人转让股票需要交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40号)“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今明两年(即1994、1995年)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经报国务院同意,1996年对股票转让所得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98]61号)“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之规定,自1994年起,个人买卖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 个人转让股权,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标准:按照转让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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