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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河沙什么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8 10:07:13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规定,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那偷河沙什么罪?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偷河沙什么罪
  • 偷河沙的行为要看涉案的河沙算不算为国家的矿产资源,如果是国家矿产资源,那么擅自偷采的行为将涉嫌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涉案河沙不算国家矿产资源,那么可能涉嫌的就是普通盗窃罪,以盗窃罪进行定罪处罚。盗窃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 偷沙子会不会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管理的范畴,可以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采矿罪或者破坏性采矿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   盗走他人抛弃的赃物是什么罪?对具体盗走的行为是否属于盗窃罪,具体看行为人是否对所盗车辆的权属没有陷入错误认识,然后是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盗窃行为是否侵犯了原物主的财产利益。

      案情:

      李某因犯盗窃罪而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一个月内,3次分别偷走他人电动车3辆,销赃得款人民币380元。李某辩称,其中1辆电动车未上锁也没有电瓶,可能是他人盗窃后所抛弃的赃物,自己仅是拾得该车。经查,该车确系王某两日前所盗,取走电瓶后将车身抛弃于另一小区内,后又被李某推走变卖。经鉴定,3辆电动车价值人民币992元。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多次实施盗窃,构成盗窃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拾得他人盗窃后所抛弃的赃物不属于盗窃,李某的行为既达不到多次盗窃的标准,又达不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因此不构成犯罪。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是李某对所盗车辆的权属没有陷入错误认识。行为...

  •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为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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